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南华县2023年食用菌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南农请[2024]1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关于南华县2023年食用菌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及投资情况
项目总资金239.59万元,其中:龙川镇资金213.91万元,用于兑现2023 年上半年6个种植主体奖补资金165.51万元,兑现5个种植主体购置食用菌机械设备奖补资金43.6万元,兑现新建食用菌种植大棚16亩奖补资金4.8万元。沙桥镇资金14.4万元,用于兑现2023年上半年2个种植主体奖补资金10.95万元,兑现2个种植主体购置食用菌机械设备奖补资金3.45万元。雨露乡资金10.68万元,用于兑现2023年上半年雨露乡3个种植主体奖补资金9.95万元,兑现1个种植主体购置食用菌机械设备奖补资金0.73万元。罗武庄乡资金0.6万元,用于兑现2023年上半年1个种植主体奖补资金0.6 万元。
三、资金筹措及管理
项目投资239.59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9.59 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你局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全程做好项目指导、监管工作,确保南华县2023年食用菌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各乡镇种植人工食用菌积极性。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安全、高效。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