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和《楚雄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楚财农〔2021〕148号)等文件要求,下达给我县的2024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484万元,由县财政提出初步安排建议,经报请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现已下达到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提高资金项目管理透明度,实现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南华县2024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10天,自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3日,如有异议,请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附件:南华县2024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722367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南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