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负责人:彭建林
电话:0878-7222724传真:7221802
办公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路48号
邮政编码:675200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30-18:00
二、机构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区域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州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深入推进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优化做强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肉类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推动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领导简介
彭建林,男,汉族,1981年1月生,云南南华人。2000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县委农办主任,党组书记、局长、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兼)、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工作分工:主持县委农办、局党组、行政和县畜牧兽医局、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戴必志,男,彝族,1975年8月生,云南南华人。1996年1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县委农办、产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综合规划、经济运行分析、农业农村综合考核、畜牧兽医、水产渔业、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养殖业环境保护、畜牧水产渔业专项规划、长江十年禁渔等工作;负责肉牛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发学,男,汉族,1974年8月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农业预测性、指导性计划及农业基本建设计划,争取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编制和下达事业经费和各项支农资金的预决算工作,对全局预算内外资金进行管理、内部审计和监督;提出惠农补贴资金分配兑付工作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业农村财务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登记变更工作;农机安全、综治维稳、信访、扫黑除恶、平安创建、农民工工资、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禁毒、防艾、河湖长制、林长制;农机培训、农业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经济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增收统计、农村“三资”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审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姬杨鑫,男,汉族,1994年月生,云南姚安人。2015年10月参加工作,201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指导农业农村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招商引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东西部协作项目、援滇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衔接项目相关工作,制定项目规划、项目编制上报立项,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和组织项目验收工作;指导脱贫帮扶项目库建设、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有关工作;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主责部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衔接项目成效评价;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种子管理、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防灾减灾;牵头抓好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负责推动设施农业发展;推动农村相关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负责荷包豆、茶叶、萝卜、花卉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磊,男,汉族,1991年4月生,上海人。2013年6月参加工作,201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工作分工:协助副局长姬杨鑫同志开展东西部协作、外援组织项目合作等工作。开展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沪滇协作项目工作专班、楚雄州深化嘉定.南华产能合作共建高质量发展“飞地经济”产业园区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中央省州县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县“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东西部协作、外资帮扶、社会帮扶及就业帮扶、小额信贷、“雨露”计划等工作。
杨玲,女,白族,云南南华人,1984年8月生,2006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资市场监管、渔政监督管理、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农业政策与法规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董琦,男,1972年2月出生,彝族,云南南华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农机安全、综治维稳、信访、扫黑除恶、平安创建、农民工工资、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禁毒、防艾、河湖长制、林长制;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机构
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牵头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统筹协调。负责宣传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总结推广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典型经验。承担县委农办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督促检查工作职能,负责县委安排部署的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责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的统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发展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负责编制上报全县农业农村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编制区域开发和资源开发计划,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工作督查和信息反馈、政务公开、新闻信息宣传、文书档案、综合性会议组织、综合性文稿起草、综合检查和绩效考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机关事务、后勤管理、殡葬改革等工作。配合做好援滇干部人才的服务、协调、保障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年鉴和执政纪要的收集上报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农业预测性、指导性计划及农业基本建设计划,争取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编制和下达事业经费和各项支农资金的预决算工作,对全局预算内外资金进行管理、内部审计和监督。提出惠农补贴资金分配兑付工作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业农村财务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登记变更工作,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案工作。
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油和经济作物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种植业基地建设的管理工作,组织科技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的论证、上报和争取工作,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协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乡、村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对口项目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编制。
畜牧兽医水产股:负责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起草畜牧业、水产渔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畜禽、水产渔业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水产品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和养殖业保险工作,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组织实施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长江“十年禁渔”管理工作,指导县内重点江河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负责对口项目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编制。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牵头承担公平性竞争工作。负责农业系统法制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和在线学法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和负责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颁发许可证、政务公开等工作。
农业产业化与市场信息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体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县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产业化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农产品外销工作。承担农业合作交流工作和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起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牵头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工作。组织督促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承担花卉、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起草有关发展政策、规划。牵头负责抓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口项目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编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环境资源管理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牵头推广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组织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业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资源、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归口项目的申报、批复、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对口项目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编制。
项目规划与区域协作股:指导农业农村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东西部协作项目、援滇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衔接项目相关工作,制定项目规划、项目编制上报立项,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和组织项目验收工作。指导脱贫帮扶项目库建设、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有关工作。负责行业主责部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衔接项目成效评价。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承担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外资帮扶、社会帮扶等帮扶项目、资金的引进、编制、上报、评审和项目批复下达,负责实施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验收、考核和项目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和回补报账。负责东西部人才帮扶、产业帮扶、科技帮扶、文旅帮扶、电商帮扶、消费帮扶、“互联网+”社会精准帮扶、志愿者帮扶,“万企兴万村”,优化营商环境;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接收、管理各种社会捐赠。牵头抓好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负责推动设施农业发展;推动农村相关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
社会帮扶保障股: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开展防范化解返贫风险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和完善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承担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具体业务工作。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调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发展。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主责部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评价。组织开展省级和中央驻滇单位定点帮扶,负责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绩效评价,服务保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统筹单位定点帮扶相关工作,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协调金融帮扶、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有关工作。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开展防范化解返贫风险有关工作,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负责“三类”对象动态监测管理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网络系统监测管理和维护。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各行业部门落实行业帮扶责任和目标任务,督促指导行业帮扶政策落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检查,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负责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
农业机械化与农业安全生产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农业农村系统综治维稳、信访、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消防安全、禁毒防艾、防洪度汛、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统筹汇总农机安全、水产渔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管理事项。承担本系统河长、林长制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农业农村系统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和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工青妇、人民团体、督查等工作。负责人事、人才工作,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考核、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考试、申报评聘工作。组织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管理、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和优秀人才及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工作。参与组织开展农业技术人员继续培训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干部在线学习。
五、事业单位
南华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南华县植保植检和现代种业发展中心、南华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1.参与制定全县粮、经作物技术推广计划和生产技术规范;2.做好农情统计及生产情况调度工作;
3.承担全县粮、经作物新品种、新产品及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4.指导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5.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种子产业发展规划;宣传贯彻种子法律、法规和种子产业政策,推进全县现代种业产业发展,配合落实现代种业发展规划;负责质量抽检、种子储备、农作物区域实验、品种审定登记、新品种示范评价、种子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管理和监督,以及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和种业信息统计等各项工作;
6.负责全县植物检疫、农药器械安全使用管理;组织全县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控制;承担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等工作;
7.负责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及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农药登记工作,负责农药风险监测,农药质量检测等工作;
8.负责土壤肥料工作、耕地土壤的改良培肥、农作物的需肥规律与肥效试验示范推广等相关的土肥工作;
9.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蚕桑、茶叶、水果、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发展规划、技术实验、技术培训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南华县农机推广服务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南华县分校、南华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1.负责全县农机技术推广计划的编制,新型农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2.对乡镇农机推广业务与队伍建设进行指导。
3.负责农机化科技知识、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4.负责农机监理员资格管理。
5.负责农机档案管理,农机年检年审,农机封存、报废与更新管理。
6.负责农机驾驶人员、农机牌证核发管理,协助参与重大以上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在田间、场院及乡村道路作业过程中的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工作,统计、上报农业机械各类事故。
7.负责受理全县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
8.负责引导县域内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大户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
9.负责农业机械操作手培训,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培训。
10.负责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开展科技培训,实用技术推广,实施农民农业科学技术教育培训,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扶持科技型支柱产业工作。
11.负责开展“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方面的工作。
12.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以及农村管理人员培训任务。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南华县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南华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1.负责东西部协作项目、援滇项目、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项目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督促指导相关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重大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提出全县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
3.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4.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技术措施的推广,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
5.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技术培训、指导、宣传。
6.负责组织实施和验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项目。
7.负责全县高稳农田的统计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南华县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服务中心
1.负责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
2.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3.承担农业外来物种统筹管理有关工作。
4.组织推动农产品绿色生产,负责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负责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提供技术服务。
5.组织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申报认证及管理。
6.负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农膜等废弃物回收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南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华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执法大队)
1.宣传贯彻农业相关法律法规。
2.受县农业农村局委托,负责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植物检疫、农药、兽医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业养殖与捕捞、渔政和渔业资源(含水产种质资源、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产种苗)、畜禽养殖、种畜禽、动物防疫、生猪屠宰、农机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业野生植物、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生鲜乳、农业环境保护、农村宅基地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
3.负责农资纠纷的受理和调解,严格按照农业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
4.对农资生产经营、农产品生产经营、农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个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规范其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5.负责渔政执法工作,对禁用的渔具、渔业投入品和非法渔获物以及违反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协助调解渔事纠纷。
6.抓好全县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对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长江“十年禁捕”执法工作。
7.负责组织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应诉、案件移送等工作,参加农业行政复议。
8.建立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1.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和“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
2.负责农村宅基地日常管理服务。
3.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房调查监测及农经统计等工作。
4.承担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相关具体工作。
5.配合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6.配合推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华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南华县畜牧科技推广站)
1.负责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
2.负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疫情预警预报。
3.负责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兽医实验室监测。
4.负责兽用生物制品保管使用及技术指导。
5.组织实施全县动物疫病免疫计划。
6.对辖区内养殖户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
7.负责辖区兽药、饲料质量检测和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
8.负责组织全县畜牧业生产试验、示范和推广,制定养殖技术、生产规划、生产计划,引进和推广畜禽新品种、新技术、新方法,负责开展品种改良,推行标准化养殖,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养殖业经济效益。
9.负责制定水产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产先进技术、水产优质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搞好渔(农)民培训教育,提高水产品质量和效益,适应人民生活需要,促进全县渔业事业发展。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2.负责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畜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动物耳标、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设,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等工作。
4.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监督管理。
5.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