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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gaj-/2022-1016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关:南华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6日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45101000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广大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大队以安全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紧紧围绕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畅通、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通过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将交通事故案例宣传教育展板摆上路面,展板上每一起血淋淋的事故案例吸引了众多过往群众驻足观看。二是在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的同时,结合宣传资料及事故展板上的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向人民群众进行讲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重点讲解了超速、超载、超员、酒驾、毒驾、闯红灯、飙车等一系列危险驾驶行为的严重后果,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常识;同时,针对老年人、农村交通参与者文化水平较低、接受能力较弱、宣传难到位等实际,还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并组织宣传文明志愿者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教育群众过马路要多观察车辆,不得与机动车争道抢行,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得乘坐超员车、农用车等,共同做好交通安全防范工作。三是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向广大乘客及驾驶员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四是依托阵地,注重实效。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内容。要求路面执勤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时,对违法人首先进行现场警示教育,耐心讲解道路交通法规条款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促驾驶人认识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摒弃抵制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利用交通安全服务站、加油站等地,采取悬挂标语、设立咨询台、摆放展牌图板等方式,对过往车辆驾人大力宣传疲劳驾驶、酒驾、超速、超员、超载、涉牌涉证、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恶劣天气行车常识,教育引导市民文明出行,不断提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五是协同媒体,社会宣传。注重加强与媒体之间的交流沟通与合作,并邀请电视台记者进行宣传报道,力争通过电视播放在全县辖区形成广泛的舆论声势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形成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的大格局。五、全力做好各类交通安保工作。不负使命,圆满完成元旦、春运、春节、全国两会、州两会、清明、五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火把节、中秋国庆、十九大等法定节假日、重大会议、民族节庆日、重大活动的交通安保工作。按照零差错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中国南华野生菌美食文化节文艺演出暨野生菌大会迎宾晚会的交通安保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设中队7个,其中:内勤中队,秩序中队,车管中队,事故中队,城区中队,五街交警中队,五顶山交警中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4人(临时工(辅警)44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79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28万元,占总收入的95.3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7.10万元,占总收入的4.65%。与2020年941.34万元对比,对比减少143.96万元,减幅15.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2020年度932.02万元相比减少171.74万元,减幅18.43%;其他收入与2020年度9.32万元相比增加27.78万元,增幅298.07%。与2020年收入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相应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87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71万元,占总支出的62.56%;项目支出327.82万元,占总支出的37.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853.20万元对比增加22.33万元,增幅2.62%,其中,基本支出与2020年569.43万元对比减少21.72万元,减幅3.81%;项目支出与2020年283.77万元对比增加44.05万元,增幅15.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相应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7.71万元。与2020年569.43万元对比减少21.72万元,减幅3.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1.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82万元。与2020年283.77万元对比增加44.05万元,增幅15.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2021年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0.14万元,占项目支出73.25%:

(1)南财预〔2020〕526号辅警人员和道路交通管理等缺口资金43.66万元;

(2)南财预〔2020〕608号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17万元;

(3)南财预〔2021〕110号辅警人员经费等缺口资金139.65万元;

(4)南财预〔2021〕1号道路交通管理经费及车辆管理工作经费 17万元;

(5)人社局拨入公益性岗位保险及工资补贴22.83万元。

2.用于执法办案支出85.78万元,占项目支出26.17%:

(1)南财行〔2020〕93号交警320国道示范路创建补助经费 29.87万元;

(2)南财行〔2021〕8号2021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7.50万元;

(3)南财行〔2021〕46号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8.41万元。

3、用于其他公安支出1.90万元,占项目支出0.58%:烟草公司拨入烟草收购秩序维护费1.9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0.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8%。与2020年度842.86万元对比增加7.94万元,增幅0.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0.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支出764.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4%。其中:

①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461.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发放人员(含聘用人员)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②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7.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③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85.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案执法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31.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其中:

①卫生健康(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8.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②卫生健康(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2.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其中: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款)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3.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4万元,完成预算的476.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34万元,完成预算2.90万元的63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20元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勤执法用车频率增加等原因致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大。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32.94万元减少13.40万元,下降40.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支出决算31.44万元减少13.10万元,下降41.67%;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支出决算1.50万减少0.30万元,下降2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内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4万元,占93.86%;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占6.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9万元,购置支出原因为2020年新购执法用车的车辆购置税费于2021年支付。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7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0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38万元,与2020年128.04万元对比对比增加8.34万元,增幅6.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35万元、水费1.37万元、电费3.14万元、邮电费0.67万元、差旅费1.89万元、维修(护)费0.61万元、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劳务费103.48万元委托业务费0.20万元、工会经费5.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15万元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55.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7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36.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98.1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184.92万元相比增加51.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07项,账面原值129.7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净值)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合计

1

255.02

18.71

236.31

117.28

17.12

101.91

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二)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三)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0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45101111



附件2: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610313366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