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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gaj-/2024-1009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关:南华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9日

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4510100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在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规范接处警作为一项 日常性工作抓紧抓实,严格做到有警必接处警快速,简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流程,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2023年,交警窗口服务工作实现了连续6个月零投诉,接处警按时到达反馈率实现了100%,南华县2023年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排名全州第一,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通过聚焦交警大队道路执勤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连续三年在全省16个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辖173个交警大队参加的全省交警执法质量考评中,南华公安交警成绩排名稳步提升。2021年排名全省140名、2022年排名全省77名、2023年排名全省60名,民警执法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得到提升。

道路交通违法查处数逐年上升,2021年共查处交通违法540452022年共查处交通违法621402023年共查处交通违法67579。特别是在醉酒驾案件查处方面,全体民警辅警主动作为,2021年查处191起;2022年查处337起;2023年查处442起。并重点持续加大党员、公职人员酒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力度和频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筑牢党员、公职人员纪法观念、规矩意识,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因醉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呈现出逐年减少的趋势。

今年来,全州共发生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28244起,其中南华县发生事故1893起,占全州事故总数的6.7%,事故预防成效排名全州第3名;全州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198起,其中南华县发生事故6起,占全州一般程序事故的3%,占比仅次于永仁县,是全州亡人事故发生率最少的两个县市之一。

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相关工作要求,今年来,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89场次,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52场次,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推送发布曝光台信息48期,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89完成事故案件典型事故案例曝光17;组织2400余名驾校学员开展交通劝导活动240余次、劝导不礼让斑马线车辆驾驶人2800余人,劝导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1000余人,引导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结、首问负责、延时服务等模式,使车驾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实现一次办、马上办共建警邮合作网点10个,警保合作点2个,除龙川以外的9个派出所均可办理车驾管业务,为群众提供17大项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通过交管12123”网上简易程序为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达到了29497,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组织警力深入10乡镇开展摩托车驾驶人下乡培训考试服务工作3开展流动车辆检测服务3次,服务群众1525,有效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学证难、检车难问题,及时化解农村无证驾驶隐患

2021年共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15人;2022年共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9人;2023年共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6。全县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总数、亡人数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部署推动开展老残代步车、低速三轮车专项整治以来,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487扣留161查获涉嫌非法营运52全县发生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量下降52.94%工作成效受到州委刘勇书记肯定批示,被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典型经验宣传推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内勤中队、秩序中队、车管中队、事故中队、城区中队、沙桥中队、五街交警中队、五顶山交警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离休0人,退休5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9,071,348.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36,029.87,占总收入的88.59%;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35,318.64,占总收入的11.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63,143.45元,下降12.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6,067.91元,增长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749,211.36元,增长62.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提档,相应的工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收入增加333,706.11元,2023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由其他收入调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52,361.8元,财政拨款收入合计增加486,067.91元。2023年其他收入较2022年减少1,749,211.36元。其中南财预〔2022〕5号下达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缺口资金减少700,000.00元,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减少500,000.00元,人社局拨入2021年公益性岗位保险及工资补贴减少549,211.3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10,194,319.12。其中:基本支出4,791,100.58,占总支出的47%;项目支出5,403,218.54,占总支出的53%;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72,770.4元,增长11.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3,706.11元,增长3.09%;项目支出增加929,064.29元,增长20.7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结转结余南财预〔2022〕534号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专项资金979,684.60元、南财社〔2022〕176号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资金360,000.00元和烟草公司拨入烟草收购秩序维护费等资金31,104.3元,共计1,370,788.90元于2023年支出形成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91,100.5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24,330.94元,占基本支出的90.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6,769.64元,占基本支出的9.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03,218.5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南财预〔20231号编外聘用人员支出840,000.00元;

2.南财预〔20231号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经费50,000.00元;

3.南财行〔202386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省级专经费35,000.00元;

4.南财行〔202388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42,600.00元;

5.南财预〔20231号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20,000.00元;

6.南财预〔2023221号下达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1,684,692.29元;

7.南财预〔20231号道路交通事故、违法处理鉴定经费补助资金69,937.00元;

8.南财行〔202352号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30,000.00元;

9.南财行〔2023152023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57,095.99元;

10.南财预〔2022534号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979,122.93元;

11.南财社〔2022176号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360,000.00元;

12.人社局拨入2023年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保补贴816,198.43元;

13.南财预〔202349号办公经费839.76元;

14.烟草公司拨入2021年烟草收购秩序维护费17,732.1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9,548.7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1%。与上年相比增加3,165,437.11元,增长51.10%,主要原因2022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339,684.60元于在2023年支出;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险较2022年提档增加361,456.15元;2023年南财预〔2023221号下达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1,684,692.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6,882,774.5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的发放、辅警人员工资发放及执法办案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979,122.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5%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相关办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3,48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602,082.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312,0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决算为143,203.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132,203.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32%,完成年初预算的44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决算为11,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支出决算为143,203.88,完成年初预算的34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132,203.88,完成年初预算的440.6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决算为11,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有6辆执法执勤车辆,年初预算时仅预算公共经费部分,日常执法执勤用车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资金为中央资金保障,以项目资金的形式下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1,520.72,下降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20.72,下降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下降4.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20.72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联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736.24比上年减少27,750.04,下降7.07%,主要原因2023年退休1人调入1人,相应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470.1水费8,000.00元、电费29,198.63元、邮电费35,052.28元、差旅费9,700.00元、维修()8,900.00元、公务接待费11,000.00元、工会经费45,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5.23元、其他交通费用187,200.00元的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922,266.35元,其中,流动资产352,792.65元,固定资产1,569,47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4,989.3,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8,581.6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1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347.6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757.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4.事业支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45101111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决算公开2024100802455843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