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nhxhjjfj-/2021-1104005 公文目录:机构职能 发文机关:南华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4日

南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根据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污染源数量、类型、管理权限等,制定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

三、依法对县域内各单位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县域内自然保护区保护情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四、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依法核定排污者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依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对排污者征收排污费。负责县域内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五、负责“12369”环保热线的管理工作,依法受理县域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举报事项,对县域内单位或个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并按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举报事项办理结果。

六、负责环境信访、投诉案件、批转件的调查、处理及回复,对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纠纷以及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和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进行现场调查,并参与处理。

七、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县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八、完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721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