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和南华县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要求,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认真开展了2023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现将2023年南华县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评价如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南华县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个,分别是兴隆坝水库、龙山水库、老厂河水库。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本项目(24项)及补充项目(5项)、优选特定项目(33项)均由省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目前已完成全年监测,全年共4期(兴隆坝水库因水位下降,蓄水减少,不具备供水条件,故只监测了第一季度)。
水质状况
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年度评价以全年4次水质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方法Ⅲ类标准进行评价,2023年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如下:兴隆坝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老厂河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龙山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三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地表水质量状况
监测情况
南华县现有省控断面3个,为南华县沙桥镇、南华县毛板桥水库、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断面,均由省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地表水加测电导率指标,共计25项,全年分别共计监测12期。
水质状况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对2023年全年12次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南华县沙桥镇断面2023年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优,达到Ⅱ类水功能区划要求,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南华县毛板桥水库2023年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优,达到Ⅲ类水功能区划要求,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断面2023年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达到Ⅲ类水功能区划要求,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三个省控断面达标率为100%。
三、乡镇饮用水源地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兔街镇阿者帮嘴子小河、马街镇大湾箐、五顶山乡白石岩、红土坡镇代家箐水库、罗武庄乡羊成水库、一街乡草甸发水库、五街镇龙泽希水库、雨露乡力戈龙潭共8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开展了水质监测。监测频次为半年一次,全年共16期。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5项,加测电导率)、表2的补充项目(5项)。
(二)水质状况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对2023年2次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其中雨露力戈龙潭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如下:
兔街镇阿者帮嘴子小河2023年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较上年无明显变化;
马街镇大湾箐2023年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较上年无明显变化;
五顶山乡白石岩2023年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较上年无明显变化;
红土坡镇代家箐水库2023年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较上年无明显变化;
罗武庄乡羊成水库2023年实测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较上年有所下降(2022年水质为Ⅰ类);
一街乡草甸发水库2023年实测水质符合Ⅳ类标准,水质状况轻度污染,超标项目为总磷,超标倍数0.6倍,水质较上年明显下降(2022年水质为Ⅱ类);
五街镇龙泽希水库2023年实测水质符合Ⅳ类标准,水质状况轻度污染,超标项目为锰和总磷,锰超标1.6倍,总磷超标0.1倍,水质较上年明显下降(2022年水质为Ⅱ类);
雨露乡力戈龙潭2023年实测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较上年无明显变化。
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南华县有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个,监测点位为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学楼顶。监测项目为:PM10、PM2.5、SO2、NO2、CO、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监测频次为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并实时上传和发布数据。
(二)质量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总有效天数361天,优251天,良110天,优良率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17,较上年上升8%(2022年空气质量指数为2.01)。
五、声环境质量状况
(一)声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情况
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区域声环境监测、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01个,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22个,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
2.质量状况
南华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0.0db,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3.8db,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2.4dB,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2.7dB,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
(二)声功能区噪声监测
1.监测情况
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对南华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开展了4期声功能区质量监测。声功能区监测点位7个,分别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1类区监测点位,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川管理所、南华县森林公安局、南华县税务局、南华县交运局、南华县住建局、南华县林草局6个为2类区监测点位。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每个点连续监测24个小时。
2.质量状况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6.4规定,声功能区各监测点位昼、夜间等效声级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独立评价。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位4个季度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1类声功能区标准,达标率100%。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川管理所、南华县森林公安局、南华县国税局、南华县交运局、南华县住建局、南华县林草局6个监测点位4个季度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2类声功能区标准,达标率100%。
六、污染源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南华县污水处理厂开展了4次执法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表2共计18个项目(烷基汞除外),进出口各采3组样品。
(二)水质状况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按照出口水3组监测数据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南华县污水处理厂4个季度出口水水质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七、存在的问题
1.龙川江毛板桥断面连续2个月(7月、8月)水质下降为Ⅳ类,主要影响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
2.小天城断面连续6个月(6月-11月)水质下降并保持在Ⅳ类,6月主要影响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7月主要影响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8月-10月主要影响指标为总磷,11月主要影响指标为氨氮。
3.个别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五街镇龙泽希水库和一街乡草甸发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龙泽希水库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和锰,草甸发水库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
4.个别乡镇水源地较上年有所下降,五街镇龙泽希水库和一街乡草甸发水库水质较上年明显下降(Ⅱ类下降至Ⅳ类),罗武庄乡羊成水库水质较上年有所下降(Ⅰ类下降至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