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华县五顶山乡齐美超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32324MA6MXPMA8Y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南市监处罚〔2023〕195号 |
违法事实 |
南华县五顶山乡齐美超市于2023年1月25日从昆明新螺蛳湾以58元/个的价格购进型号为CFXB30的炊老大全自动电饭煲2个,购进后以78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以68元/个的价格购进型号为CFXB40的炊老大全自动电饭煲3个,购进后以88元/个的价格销售了2个;以78元/个的价格购进型号为CFXB50的炊老大全自动电饭煲5个,购进后以98元/个的价格销售了2个;以100元/台的价格购进型号为CFXB60-100的炊老大全自动电饭煲2个,购进后以118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于2023年3月10日从昆明新螺蛳湾以10元/套的价格购进规格(型号)为NO.3688-182的益智玩具(塑胶)5套,购进后以15元/套的价格进行销售;以10元/套的价格购进规格(型号)为911-605的遥控车5套,购进后以15元/套的价格销售了2套;以10元/套的价格购进规格(型号)为553-60的过家家玩具(塑胶)5套,购进后以15元/套的价格销售了1套;以10元/套的价格购进规格(型号)为NO.BX736的过家家玩具系列(塑胶)5套,购进后以15元/套的价格销售了1套;以10元/套的价格购进规格(型号)为698-A1的英雄战士玩具(塑胶)5套,购进后以15元/套的价格销售了1套;以10元/套的价格购进规格(型号)为772-37的过家家玩具(塑胶)5套,购进后以15元/套的价格销售了1套;以10元/套的价格购进规格(型号)为682-10的过家家玩具(塑胶)5套,购进后以15元/套的价格销售了2套。上述未销售完的4个型号炊老大全自动电饭煲7个、7个型号儿童玩具27套于2023年5月11日因标有CCC强制认证标识但现场无法查询到CCC强制认证信息被本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电饭煲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第七类所指的产品,儿童玩具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第十五类所指的产品,两种产品均应当经过认证后方可销售。 本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了上述涉嫌销售的4个型号炊老大全自动电饭煲7个、7个型号儿童玩具27套。并于2023年5月12日向该超市书面发出《限期提交材料通知书》,要求该超市7日内向本局提供上述电饭煲、儿童玩具的“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材料,该超市在期限内向本局提交了4份“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材料,但因提交的“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材料的产品名称、系列、规格、型号信息均与本局2023年5月11日现场检查时查询不到强制性认证信息后被扣押的电饭煲、儿童玩具的名称、系列、规格、型号信息不一致。 上述被扣押的涉嫌销售的未经“CCC”强制性认证的4个型号炊老大全自动电饭煲7个、7个型号儿童玩具27套,经本局执法人员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遥控车、过家家玩具(塑胶)、过家家玩具系列(塑胶)、英雄战士玩具(塑胶)、过家家玩具(塑胶)、 趣味玩具(塑胶)6个型号玩具强制认证证书标示型号与我局检查扣押型号一致,属于“CCC”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事实,并于2023年7月27日已退还当事人,剩余的型号为CFXB30炊老大全自动电饭煲2台、型号为CFXB40的炊老大全自动电饭煲1台、型号为CFXB50的炊老大全自动电饭煲3台、型号为CFXB60-100的炊老大全自动电饭煲1台以及规格(型号)为NO.3688-182益智玩具(塑胶)5套仍然无法查询“CCC”强制认证信息,故认定为未经“CCC”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上述涉嫌销售的未经“CCC”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货值金额1221元,销售未经“CCC”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违法所得98元。南华县五顶山乡齐美超市的上述行为涉嫌销售未经“CCC”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机关 |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内容 |
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作以下处罚: 一、处以罚款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二、没收销售电饭煲违法所得98元。 以上合计罚没款5098元(大写:伍仟零玖拾捌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9月5日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 第(二)项、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