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华县龙川镇黄思寿诊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32324MA6MGWUP8X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云市监楚南处罚〔2024〕77号 |
违法事实 |
2024年6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在南华县龙川镇黄思寿诊所的药柜内查获超过有效期药品碳酸氢钠注射液1盒(5支),同时,执法人员在诊所药房药柜内抽查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一盒,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该产品随货同行单,未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当事人已涉嫌构成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上述超过效期的药品与未超过有效期与正常使用的药品共同存放在一起,现场未设置不合格药品处理区及标识。超过效期的药品已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扣押。经查实,南华县龙川镇黄思寿诊所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该超过有效期药品货值金额10元。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机关 |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内容 |
1.没收超过有效期药品碳酸氢钠注射液1盒(5支);2.对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处以罚款 25000元(大写:贰万元伍仟元正);3.对涉嫌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8月22日 |
处罚依据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