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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jgj-/2025-0107011 公文目录:行政处罚-强制 发文机关:南华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05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楚南处罚〔2024〕79号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7日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楚南处罚〔2024〕7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华县龙川镇顺风便利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32324MA6PU91B5M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云市监楚南罚〔2024〕79号

违法事实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20日,对位于南华县龙川镇海子山岔路口的南华县龙川镇顺风便利店进行检查时,在该店内查获了3个品种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南华县龙川镇顺丰便利店的行为已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经查实,该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76.50元。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机关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内容

一、没收被依法扣押的3个品种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罚款6000.00元(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1日

处罚依据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