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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jgj-/2025-0114001 公文目录:机构职能 发文机关:南华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12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4日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负责人:李昌   

单位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154   

联系电话:0878-7222437

传真号码:0878-7221158

电子邮箱:nhscjdglj@163.com   

邮政编码:675200

办工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30—18:00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三)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四)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五)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拟订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县战略,参与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八)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九)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企业标准备案,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形码工作。   

(十二)负责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开展能源计量、能效标识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本辖区内认证认可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依法开展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查处。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及组织实施其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标准。   

(十五)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州知名商标的认定。   

(十六)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十七)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价格收费举报的督办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价格举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和重大价格举报问题的报告工作;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九)负责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全县食盐安全监管工作资料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十)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十一)承办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简介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局长   

      

   

李昌,男,19752月生,彝族,云南南华人。19953月参加工作,1995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刘树宁

 

 

 

刘树宁,男,197811月生,汉族,云南南华县人,20008月参加工作,200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规划财务、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资金争取、药械保化监管、防艾、防疫、创卫、人居环境提升、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普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县域社会治理等工作。分管规划财务股、药械保化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联系龙川监管所、雨露监管所和龙川监管所党支部。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孔丽芹  

    

孔丽芹,女,19876月生,彝族,云南南华县人。20119月参加工作,2012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组织人事、老干部、信息化建设、新闻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保密、国家安全、大比拼、乡村振兴,统战(民宗)、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关心下一代、注册登记、企业个体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企业统计、个体私营经济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企业(个体)监督管理股。联系沙桥监管所、五街监管所和机关党支部、退休干部党支部。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孔兴武

 

      

 

孔兴武,男,19769月生,汉族,云南南华县人。20044月参加工作,2001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河长制、长江禁捕等工作。负责小个专党委全面工作和消费者协会工作。分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联系五顶山监管所、马街监管所、兔街监管所。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李茂春  

 

   

 

李茂春,男,19788月生,汉族,云南南华县人。200211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工作分工:负责市场规范和商标广告监管、质量强县、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双打、价格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反恐、禁毒、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扫黑除恶、非法集资、反欺诈、科学素质提升、林长制、路长制等工作。分管市场规范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执法稽查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联系一街监管所、罗武庄监管所、红土坡监管所。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龙川监管所所长

李海燕

 

      

 

李海燕,女,19804月生,汉族,云南南华县人。200512月参加工作,2013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龙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工作分工:协助孔兴武副局长工作。负责龙川监管所、龙川监管所党支部全面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职责职能: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信访、统计、档案、保密、网络建设、公务接待、节假日值班安排等;承担机关总结、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提案议案、督查督办、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联系电话:7222437,传真:7221158  

(二)规划财务股职责职能:   

负责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财务计划规划;拟订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装备、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及下属各单位的财务监督工作。联系电话:7221757   

(三)人事股(监察室)职责职能   

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及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系统行政监察工作,对重大工作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规定权限范围内查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四)政策法规股职责职能: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审和听证工作;负责重大行政许可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学法、普法活动。   

(五)食品安全协调股职责职能: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各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六)企业(个体)监督管理股职责职能:   

负责制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登记注册的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组织指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指导开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及信用公示工作;负责分派信息抽查核实相关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反登记注册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拟订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发展个私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联系电话:7211176   

(七)食品监督管理股职责职能:   

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监管所开展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制定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食品流通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检查的监督;协助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管理,指导各监管所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监督抽查餐饮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承担餐饮服务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开展餐饮环节的食品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教育工作;负责餐饮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检查的监督;依法组织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无证经营行为。负责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全县食盐安全监管工作资料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联系电话:7223089   

(八)药械保化监督管理股职责职能: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监管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普及安全用药常识,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指导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监督抽验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联系电话:7225277   

(九)市场规范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职责职能: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有关工作。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计量器具管理和量值传递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负责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负责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证计量机构及人员资质实施监督;依法开展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受理商标咨询、查询,指导办理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工作;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调处商标纠纷;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审核推荐省、州著名商标;建立商标数据库;宣传品牌推广。承担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办理广告业发展与管理情况统计及调研分析工作,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县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职能分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推进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受理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承担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的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工作违法行为查处。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产品(服务)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协调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工作;依法开展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查处。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和对外交流合作。协调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与管理工作。联系电话:7213810   

(十)行政执法大队职责职能:   

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案件以及本部门大案、要案的查处;对市场监督管理所不履行执法职责、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统一受理辖区内有关市场监管的投诉、举报,并负责案件的分办、督办、协办等工作。负责组织查处生产、流通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承担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活动;负责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强制性认证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查处各种违反食品安全及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打假活动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各项专项执法;负责处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指导本部门各机构的各项执法工作。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负责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许可及开工告知办理;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承担生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商品产品监督检查、质量监测等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价格收费举报的督办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价格举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和重大价格举报问题的报告工作;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工作。联系电话:7223113   

(十一)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职能:   

对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等的执法监管工作负第一责任;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管理、考核;宣传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及信用公示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承担辖区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品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承担辖区商标、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商标、广告违法行为;承担辖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受理、核准、发放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配合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承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协助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配合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承担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及日用化学品质量日常监管;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拍卖、合同违法行为;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做好企业标准备案登记,实施标准监督,做好代码、条码的受理工作;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协助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及注册登记、停用、报废、迁移、注销业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在县局委托的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的各类行政许可、年度审验工作及各类行政许可涉及的场地检查验收工作;承办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派出机构联系电话   

龙川监管所:0878-7221862   

沙桥监管所:0878-7381038   

雨露监管所:0878-7301099   

五街监管所:0878-7321388   

一街监管所:0878-7331009   

罗武庄监管所:0878-7341216   

红土坡监管所:0878-7351001   

五顶山监管所:0878-7369099   

马街监管所:0878-7361083   

兔街监管所:0878-737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