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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jtj-/2023-1120001 公文目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文机关:南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0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南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为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以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应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本单位牵头的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商务领域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商务领域重大事项;

(四)贯彻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制定的重大事项、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不应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二)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制定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决策事项;

(四)应当由县委、县政府决策的事项;

(五)其他不应列入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