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南华县审计局于2023年1月10日至3月29日对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审计发现我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中存在“无预算列支相关费用”“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随意调整支出预算”“公房被长期占用”等4个问题,根据审计意见,我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通过加强费用支出管理、收回公房等方式进行了整改,至2023年11月10日,以上问题已按审计意见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