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南华总体目标,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清理和公布行政许可事项7项,划转县行政审批局办理5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项,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积极落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要求,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做到责任与权力同步到位,监管与服务同步到位,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加强林木采伐管理。认真执行审批程序,严格落实限额制度,完成火险隐患采伐3件,蓄积2580.1m³、人工商品林采伐7件,蓄积3307.8m³,强化对被许可人的服务和指导,保障森林资源依法、合理消耗。切实加强林木凭证采伐,实现森林资源的严格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
(三)严格行政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下放管理层级及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核对、清理、承接工作。认真处理好林草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着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加强与省、州林草部门汇报,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积极破解林地供给定额不足压力,2023年林地审批上报33件,完成26件,面积111.03公顷,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民生项目使用林地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结合年度森林督查,积极组织开展“除火患、查火案、保平安”“打击非法破坏林地”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县累计发生林业有害生物1.55万亩,发生率为0.63%,无公害防治1.58万亩,防治率100%,无成灾面积,指标均控制在考核指标内,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危害和蔓延。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我局始终把森林草原防灭火作为林草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紧抓实,从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基础设施、专业队伍组建、应急值守等方面完善措施,形成林区有探头、路口有人盯、宣传有声音、森林有人巡、措施有人督的强大震慑,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用护林员定位系统对150名关键岗位护林员进行定位管理,加强32套野外视频监控系统及1台无人机的管理使用,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不断健全。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森林火灾,2023年州对县考核为“优秀”等次第一名,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州下达的范围内。二是推进生态修复,促进国土绿化,完成人工造林4916亩,全民义务植树88.05万株、四旁植树150.13万株,4019人参加“鹦鹉山防火通道绿化项目”义务植树筹资13.50万元,植树257株,机关干部职工义务植树1600株,森林抚育87600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0000亩。全县年管护森林249.98万亩,占计划的100%;强力推进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高度重视各级各类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建立巡查监管机制,全县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保护稳定,湿地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林草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录入进行全面清查、动态管理,确保在岗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合规、资格合法。按照州、县的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1名参加年度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梳理并修订完善林业局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林草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结合林草行政执法单位自身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在重点领域改进执法工作,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
(三)健全执法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认真做好两法对接。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操作流程、操作标准和工作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进行全面规范,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要求,从而确保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凡是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及有利害关系的群众公开征求意见或召开听证会。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严格落实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规则,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性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资金安排、重大投资项目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局班子会议、党组会议讨论之前,都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设立了改革发展与政策法规股,聘请云南楚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为我局的法律顾问,明确相关工作机制,为县林草局重大行政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作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切入点,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点评和交流行政执法状况,研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要求。同时采取不定期的执法案卷抽查评议的方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肃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主体的合法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摸底和清理,同时对各类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目前暂未发现持失效证件上岗执法的情形。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县林草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加大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与指导。由于工作得力,措施到位,全年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都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于2023年5月25日就天子庙坡国有林场资产管理情况接受县人大十八届九次常务会议主题询问,11月27日专题向县人大十八届十四次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始终把高质量地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林草发展问题,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5件,县政协委员提出提案1件,均在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面商率和满意率达100%。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为维护法律权威,县林草局本着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依靠法律的理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要求,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判决和裁定。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和督查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向社会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并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二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办理、答复、提供信息、资料归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答复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涉林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一年来,我局共受理涉林矛盾纠纷4件,已办理答复4件,有效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全县林业系统和谐稳定。
(二)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构建县、乡(镇)、村(社区)、网格员4级网格体系,以“小网格”推动“大治理”。依托网格化服务平台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处理民生诉求,参与治安防控,化解上访事件,拓宽了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有效降低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规范信访维稳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信访维稳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及分工。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制度,加强宪法和涉林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深化林业各项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我局制定完善了县林草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规章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法治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干部职工每年参加法治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县林草局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实施法治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注重通过普法教育,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行政执法能力。紧紧围绕兴林富民总要求,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群众满意的林草队伍。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依法治林进程;严肃查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和慢作为、不作为的问题,推广“一站式”便民服务;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踪问效,着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林草队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述职述廉制度,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公开权力清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清正廉洁的林草干部形象。
八、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和配套工作机制建设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林草局党委高度重视林草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结合林草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把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机融合到林草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找准法治创建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突出创建特色和创建重点;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手段管权管事管人,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在全局形成良好法治宣传氛围;通过法治创建活动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的实效,切实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县林草局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和局属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明确了机构工作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主要负责人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任务与责任。
九、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南华县林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仍需进一步探索创新,普法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法治人才还需进一步培养。四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结合普法宣传,县林草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大力加强林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努力扩大法治政府建设的群众基础,注重挖掘和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更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林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林草专业素养和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继续健全“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