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7日在龙川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龙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晓斌
各位代表:
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批评建议案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龙川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共列4件议案、5件重点督办批评建议案、35件批评建议案,按照性质归类划分,具体为:基础建设类3件,规划类11件,交通类13件,水务类9件,农业农村类3件,基层政权类3件,文体类1件,社保类1件。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于2024年3月10日将议案、批评建议案分别交由镇属相关单位办理。经过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全部办理结束。
二、办理情况
(一)议案办理情况
1.第1号:《关于保留姚南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便道的议案》。姚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一号、二号施工便道共计约14公里,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满后,予以保留,相关用地手续由县交运局负责办理,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林业勘测设计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报批工作正有序推进。
2.第2号:《关于灵官社区灵官桥居民小组古村落规划设计及完善前期特色民居风貌的议案》。2024年5月,由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聘请云南拓朴设计有限公司做了《南华县龙川镇灵官桥小组古村落风貌保护控制规划》方案,明确新建住房执行标准。
3.第3号:《关于解决代云线至云台山村委会居落村小组进村道路硬化的议案》。已列入2024年30户以上通村路面硬化项目,目前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将于近期组织施工。
4.第4号:《关于解决云台山村伍珠鲁小组村民人畜饮水困难的议案》。云南建投工程总承包公司捐赠Ф32PE管3200米,村民投工投劳完成管路开挖和填埋,解决云台山村委会伍珠鲁小组24户124人饮水困难问题,目前供水正常。
(二)重点督办批评建议案办理情况
1.第1号:《关于新村、小岔河小组“两污”治理建设3个污水处理池的建议》。岔河9个村民小组279户被列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实施了包含新村、小岔河小组在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了污水处理池,布设了污水管网,通过省级成效考核及县级验收。
2.第2号:《关于加强南华徐新路5.2公里道路维护管理的建议》。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地面出现的裂缝采用封堵渗水的办法完成了全线补缝。
3.第3号:《关于请求解决上民村一组、二组农田放水沟疏通的建议》。320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已确定还建方案,由于资金问题未组织实施。
4.第4号:《关于解决上庄科罗家冲小组饮水建设泵站的建议》。2024年5月已将上庄科村委会罗家冲小组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项目将于2025年开工建设。
5.第5号:《关于解决南秀社区第二居民小组预留地安置办理用地手续的建议》。2024年对该小组安置地周围的闲置土地进行了征收,并根据城市规划重新调整了该小组的安置地范围,目前已经办理了用地手续。
(三)批评建议案办理情况
1.得到解决的有11件
(1)第1号:《关于加强清除城市“牛皮癣”,进一步美化县城的建议》。由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联合住建部门加大整治清除力度,对拒不改正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罚款,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第3号:《关于对楚南一级公路老红山红绿灯岔路口至罗家屯社区道路进行整修的建议》。2024年12月完成对路面坑洼处进行硬化处理,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同时和县级主管部门积极汇报对接,由县公路分局对此路段破损路面进行修复。
(3)第9号:《关于龙川镇车子塘村境内红车线部分路段安装防护栏的建议》。红车线隐患路段列入了2024年农村公路隐患点整治范围,共安装波形护栏210米,新增混凝土挡墙72方,目前该隐患点已整治完成。
(4)第10号:《关于请求解决火星社区下山脚小组村庄主路80米路面未硬化问题的建议》。该议案已列入2023年30户以上通村路面硬化项目建设,2024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
(5)第11号:《关于新建大谷堆村委会双甸河黑蚂蚁大桥旁006乡道交通桥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由县交运局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对桥梁进行安全鉴定并立项,目前已进入设计阶段,待项目下达后实施。
(6)第27号:《关于规范政府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测绘报件审批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和龙川自然资源所召集了五家有资质的测绘公司,由公司自行报价,做出明确的收费标准,公布到各村(社区)和各小组,由需要的农户自行聘请。
(7)第28号:《关于加强农村居民小组干部财务业务培训的建议》。2024年经济发展办到村举办财务知识培训42场次,培训人员1457人次,有效的提高了村组干部财务工作水平。
(8)第30号:《关于加大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通过大带小、强带弱,支持条件较好的村(社区)党组织领办物业、广告等公司或乡村旅游合作社,帮助薄弱村(社区)培植集体经济新来源,2024年29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700.37万元,平均收入达24万元。29个村(社区)中,收入在50万元以上村3个,收入在20万元以上村12个,4个“一把手”联系村收入均在40万元以上。
(9)第31号:《关于解决社区六职待遇的建议》。2024年,龙川镇在12个社区中推行“大岗位制”,将民政协理员、文化辅导员、残疾人联络员等14个村级岗位(大员)纳入统筹,整合资金,按照“正职”不低于4500元/月、“副职”不低于3500元/月的标准,已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每月按时发放。
(10)第33号:《关于加强龙川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2024年投入资金208万元对龙川江沿岸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提升改造。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对龙川江沿岸农业生产面源污染进行专项治理,取缔了920亩茭瓜种植,2024年下半年对龙川江所有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不断提高龙川江水质。
(11)第34号:《关于给予解决还未落实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的建议》。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拆迁办、龙川镇等部门,就斗山社区魏家山、龙泉社区龙旗五组、南秀社区南秀四组三个小组未能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问题专题研究,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经过多方努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已得到解决,手续正在办理中。
2.基本解决的有9件
(1)第17号、第20号:《关于请求解决居民小组预留安置地用地批建手续的建议》。镇人民政府已多次向县自然资源局、县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汇报,2024年我县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已经用完,无法办理用地手续,将积极争取在2025年办理。
(2)第21号:《关于徐营村委会更换原有小组的垃圾池及配齐未有的小组垃圾箱的建议》。已列入项目,计划配置120个垃圾桶,现已到位20个,剩余100个正在配备。
(3)第22号:《关于解决上雨天村委会河道治理的建议》。第25号:《关于解决河硐河清淤确保粮烟丰收的建议》,2024年已对河硐河山洪沟治理项目进行规划及立项上报。2024年10月项目设计方案已通过州级评审,楚雄州水务局已批复,等待省级立项后实施。
(4)第23号:《关于解决徐营村委会下张河闸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该批评建议案已纳入河道治理计划,将于2025年解决。
(5)第24号:《关于解决梁家水库放水沟(落脉地段)三面光工程的建议》。梁家水库放水沟其中120米已纳入2024年梁家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其余放水沟渠计划2025年争取立项解决。
(6)第26号:《关于对现有小坝塘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议》。2024年共投入130.5万元实施坝塘清淤和除险加固项目,有效地解决了11个村(社区)12个小组1028亩的农田灌溉问题。下步龙川镇将继续加大小坝塘清淤和除险加固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农田灌溉能力。
(7)第32号:《关于斗山社区黄家小组配置一套健身器材的建议》。2024年3月向县教育体育局申请规划项目,投资5万元,待项目下达后实施。
3.暂时难以解决的15件
(1)第2号、第4号、第5号、第6号、第7号、第8号、第12号,以上7件批评建议案属道路交通类,目前无法列入30户以上通村道路建设项目。第29号属农田建设类,下步将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逐步解决。
(2)第14号、第16号、第18号,以上3件批评建议案属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建设,目前暂无项目资金,下步将积极向县级相关部门汇报对接,争取立项和资金支持。
(3)第35号:《关于解决平山社区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该批评建议案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适时关注政策,持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对接,一旦有政策支持,多方协调争取,逐步解决资金缺口。
(4)第13号、第15号、第19号,以上3件批评建议案属亮化美化工程,在投资负面清单中,不符合现行投资导向,无法办理。
三、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实。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责任单位分工明确、衔接紧密、协调有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工作合力,推动了建议“办理答复”向“办理落实”转变。
(二)严格要求,确保办理质量。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依法行政的大事来抓。严把交办关,对人大代表建议逐件进行分析研究,分门别类交由相关部门具体办理,提出办理要求,明确办理时限。严把办理关,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制定具体办理计划,强化措施落实。
(三)强化沟通,确保工作实效。持续完善办理前见面沟通,办理中见面磋商、办理后见面反馈制度,积极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坚决消除“不面复、代签字”“重答复、轻落实”“只答复、不落实”现象,确保代表建议真正办到代表和群众的心坎上。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计划
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有效监督下,通过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但与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部门对建议办理工作谋划不到位,具体工作衔接不紧密;二是深入实地调查不够,办理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办理代表建议不够及时,推进力度有待提升。下一步,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与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兑现办理承诺,巩固办理成果,确保办理工作及时有效,真正将各项建议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建议对政府工作的促进和指导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