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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lyj-/2023-1007013 公文目录:文化旅游 发文机关: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官宣了!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正式发布,亮点都在这里~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7日

官宣了!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正式发布,亮点都在这里~



 为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近日,《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正式发布。政策从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能、强化配套政策支撑三个方面围绕十六条措施展开。除争取落实省州奖补外,结合南华县实际,由县财政根据申报配套奖补资金,实施针对性的奖励扶持措施,让我们先睹为快!

 亮点一:对新增达限的文化娱乐企业,除争取省、州奖励政策外,分别给予每户一次性4万元奖励。

 亮点二:对野生菌产业园的重大文旅项目,除省州现行政策进行奖补外的政策由产业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奖补。

 亮点三:对新开发具有南华特色文化元素且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旅游特色商品的企业,除省州奖励外给予一次性研发设计5万元补助,对创作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亮点四:给予新增入驻彝绣产业街区的彝绣企业(个体)每户30%的房租补贴。

 亮点五:对业务较好、无重大游客投诉、无违反信用体系、年引客入南华超过2万人次(含省内外一日游游客)的旅行社(含县外旅行社驻南华分公司和门市),给予1万元奖励。对年内招徕省外入南华过夜游客数达2000人以上的省内组团旅行社(含县外旅行社驻南华分公司和门市),县财政对超过部分按照每接待1名游客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旅行社(含县外旅行社驻南华分公司和门市)累计奖励不超过10万元(奖补按年度申报兑现)。对县内外年内引客入南华超过2万人次的酒店管理公司等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奖补按年度申报兑现)

 亮点六:以乡镇为办节主体,且组织开展的节庆活动通过县级审批(备案)的给予5万元奖补。

 亮点七: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单位,除省、州奖励政策外,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主体,除省、州奖励政策外,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建或改造提升为五星级旅游饭店及达到五星级标准的高品质酒店、新建和改造提升为四星级旅游饭店、新建和改造提升为三星级旅游饭店的,除省、州奖励政策外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

  除了七大亮点,还有满满干货,接着往下看:

  继续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

  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的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

  鼓励干部职工带薪休假,鼓励在县内进行旅游休假并将工会疗养、职工体检与本地旅游产品相结合,促进旅游企业恢复发展。

  鼓励基层工会利用会员费购买符合规定的文旅产品和组织会员观看文艺演出及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电影,每年可组织10场次。

  鼓励支持组织学生开展科普、研学、党史、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等主题活动。

  鼓励农业、工业等企业提供观摩体验场所,支持旅行社、星级饭店承接有关研学活动...

  更多优惠政策和措施详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