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nhxmzj-/2022-0818002 公文目录:社会救助 发文机关:南华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8日

关于“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评选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楚民发〔202246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段洪俊同志为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社会救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政治坚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公道正派、严于律己。

(二)业务素质过硬。事社会救助相关工作满2年以上,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爱岗敬业、胜任本职,在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重大创新或先进感人事迹,得到群众广泛认可,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级,能代表本地社会救助工作先进水平。

(三)社会形象良好。积极承担工作责任,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在本单位同事及群众间具有较高的认可度。模范遵纪守法,自觉诚信自律,未出现过违纪违法行为。

二、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段洪俊,男,汉族,19731月出生20199月任南华县民政局局长,自担任县民政局局长以来,认真刻苦学习社会救助业务知识,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深入群众、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实事,赢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我家里主要劳动力出车祸身亡,生活出现困难南华县龙川镇李某打电话反映,得知这一情况后,段洪俊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及时入户核实有关情况,并根据有关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给予10000元临时救助金,使困难群众的困难第一时间得到解决。突如其来的事故使我家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多亏了你们,我家的困难很快得到了解决。李某握着段洪俊的手激动地说。自分管社会救助工作以来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把好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关,准确认定保障对象。不断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对收入比较稳定和收入不稳定的家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申报审核确认,新增人员及时审核确认,停发人员按月上报停发。据统计,20221-7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638.8万元,发放特困供养95.56万元,临时救助56.66万元。

下步工作中,我将牢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把保障民生作为最大责任,进一步把工作做到神经末梢,真正将民意变为满意确保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民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到实处。段洪俊说。

公示时间从2022818日起至824日止(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南华县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113号南华县民政局,邮编:675200,邮箱:743154464@qq.com,联系电话:08787211276

 

 

 

  南华县民政局

    202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