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3月底:
1.全县共有低保对象893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57人,保障标准为728元/人·月,补助水平为396.53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8377人,保障标准为6038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503.4元/人·年。
2.全县共有特困人员648人,农村特困人员648人,供养标准分别为947元/人·月。
3.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467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498.29元/人次。
南华县民政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