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6月底:
1.全县共有低保对象9069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36人,保障标准为728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04.79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8533人,保障标准为6038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585.84元/人·年。
2.全县共有特困人员657人,农村特困人员657人,供养标准分别为947元/人·月。
3.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005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526.27元/人次。
南华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