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底:
1.全县共有低保对象866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18人,保障标准为735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03.94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8150人,保障标准为6400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587.28元/人·年。
2.全县共有特困人员655人,农村特困人员655人,供养标准分别为956元/人·月。
3.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485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522.66元/人次。
南华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