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底:
1.全县共有低保对象8783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29人,保障标准为735元/人·月,补助水平为396.32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8254人,保障标准为6400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539.52元/人·年。
2.全县共有特困人员658人,农村特困人员658人,供养标准分别为956元/人·月。
3.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962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537.49元/人次。
南华县民政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