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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ncj-/2023-1109006 公文目录:质量安全监督有关信息 发文机关: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09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南华县2020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

关于南华县2020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南华县审计局对我县2020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专项审计的《审计报告》(南审农报〔2022〕17号)文件,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存在四个方面8个问题,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由相关县级领导负责,组织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等有关部门,逐项专题研究,逐个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审计组反馈的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前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编制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和州农业农村部门对接,从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始的项目已经做好了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已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2.未建立2021年南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未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编制了南华县2021—203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改造提升)项目储备库,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严格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抓好落实此项工作,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3.未按规定对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底4号)进行整改,自2023年南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始已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4.未按施工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

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22年8月31日,县财政累计下达我局南华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占项目总投资计划数的66.9%,其中:第五标段2022年南华县沙桥镇大冲片区农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我局按项目进度累计拨付工程进度款占中标合同价的85.95%,超过项目中央及省实际下达资金数的8%,在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25日、2022年4月22日、2022年8月2日、2023年4月20日都进行了资金拨付,剩余差欠工程款为省级未拨付资金。已按施工合同进度足额拨付了工程进度款,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5.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符合法规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从2022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开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立行立改、已整改到位。

6.南华县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如期开工。

整改落实情况: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与县财政部门对接、协调,及时下达年度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按时开工建设,对切实不能按时开工的项目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从2021年开始,包括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及2023年第一批都已按规定如期开工建设。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质量及后期管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7.未按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一是对2020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进一步明确当地人民政府为项目管护主体。资产列表成册,标明内容、规格、位置,具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监管责任。

8.管护主体及权责不够明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当地政府部门作为项目管护主体加强管护,并制定了项目工程管护规定(试行)、管护办法、村规民约等,农业农村局把工程移交给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又把工程移交给所涉及村委会(社区)管理使用。并责令相关乡镇(村委会、社区)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制度,落实相关村委会(社区)的管护责任,加强镇、村的工程设施巡查维护,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发挥最大和长期效益。二是《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底4号)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其中:在2020年所建项目区设立了公示牌1块,2021年所建五个项目区设立了公示牌5块,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特此公告。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