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送的《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南华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南农请〔2024〕33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南华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提高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