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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rsj-/2023-1024003 公文目录: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南华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华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工伤认定公示〔2023〕第8号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华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工伤认定公示〔2023〕第8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李德平等两件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南华公路分局后勤人员李德平,男、1973年10月出生,南华公路分局安排李德平参加2023年8月14日至20日水毁值班,2023年8月20日早上拨打李德平电话无人接听,敲门无人答应,打电话给开锁公司,开锁公司打开李德平宿舍房门后,看见李德平倒在床上,床边有大量血迹且呼之不应,物管公司报120求助,10时21分左右南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发现患者已无生命迹象,于2023年8月20日10时23分宣布死亡,死因:猝死、消化道出血、失血性休克。物管公司同步报110县公安局出警,通过南华县人社局向南华县公安局函询,南华县公安局书面证实并排除李德平“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行为。

2023年10月24日,经南华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二、南华县沙桥中心学校教师夏殷,男,1973年5月生,2023年8月12日,南华县教体局组织的“教育体育系统园丁杯职工运动会”篮球比赛在南华体育馆举行。2023年8月12日下午4时03分左右,夏殷在沙桥中小学篮球队与兔街中小学篮球队比赛中受伤,被南华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侧跟键断裂。

2023年10月24日,经南华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人员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

通讯地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邮编:675200,联系电话:0878—722590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华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