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楚人社通〔2022〕50号)和《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云南省楚雄州“千名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实施方案》(云楚就提办〔2023〕18号)文件和关于对千名农民工返乡创业计划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的通知(云楚就提办〔2023〕23号)文件要求,南华县2023年千名农民工返乡创业计划由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复审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现将第二批千名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周元夫1人,拟发放创业补贴1万元,初审情况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1月24日18:00时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南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78-7290566传真:0878-7222981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
全国公共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南华县“千名农民工返乡创业计划”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册
序号 |
企业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补贴标准(元) |
1 |
南华小时光精选酒店 |
周元夫 |
农民工 |
10000 |
合计 |
1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