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何於富等6件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人(南华县鑫业有限责任公司),事故人:何於富,男。类别:项目参保。
2025年4月18日上午10点23分,何於富在南华县鑫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华一中工地下运钢筋过程中,被两捆钢筋挤压导致右手第5指受伤,南华县人民医院诊断为:何於富右手第5指骨折。
2025年5月27日,经南华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二、申请人(云南杰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人:方志萍系云南杰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人。类别:项目参保。
2025年4月21日15点30分,云南杰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方志萍在南华县2023年城市燃气改造工程中,在万家隆路段开挖地下管道时,不慎跌入管道基坑导致多处受伤。被南华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胫骨骨折。
2025年5月27日,经南华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三、申请人(南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事故人:段国武,男,系南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职工。类别:职工参保。
2025年3月25日段国武与楚雄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日常巡查公路,上午9:25左右巡查姚南高速公路,在石星1号隧道出口(K118+900)查看隧道上方护栏时跌倒伤到右脚。2025年3月25日13:19到南华县中医院做CT足掌平扫:右脚跟骨骨折。
2025年5月27日,经南华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四、申请人(胡淑英),事故人:胡淑英,女,系云南华萃劳务有限公司工人。类别:未参保。
2024年12月6日16点30分,云南华萃劳务有限公司员工胡淑英在南华复烤厂分选车间操作烤烟分级驮架时滑倒伤到右膝。被南华县人民医院诊断为:髌骨骨折。
2025年5月27日,经南华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五、申请人(马街卫生院),事故人:董重莲,女,系马街卫生院村医。类别:职工参保。
2025年4月20日15点30分,马街卫生院村医董重莲到威车村委会慢性病随访工作,在去往丁永凤家途中,被一只流浪狗攻击撕咬,导致左脚受伤,马街卫生院诊断为:董重莲多发性动物咬伤。
2025年5月27日,经南华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六、申请人(沈利萍),事故人:沈利萍,女,系南华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驾驶。类别:职工参保。
2024年12月15日中午14点许,南华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员工沈利萍驾驶公交车(云E28085号)到秋木园公交点,离开驾驶位时摔倒(提供监控录像)。南华县中医医院诊断为:腰椎爆裂性骨折。
2025年5月27日,经南华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人员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
通讯地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邮编:675200,联系电话:0878—7225906。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