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华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主导、被审计单位具体执行、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认真做好审计监督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一是党委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县委审计委员会已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2次,着力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人大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对7个单位整改情况开展议题调研和重点检查,听取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1次,并对5个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有效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好整改责任。三是政府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主导。县政府对全县审计整改工作负总责,及时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1次,并对县审计局上报的3份整改情况请示进行批复批示。四是被审计单位强化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多数单位在审计期间采取措施进行立行立改,审计结束采取举一反三等方式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期满按照要求进行公开公示。五是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单位负起督促指导责任,按照审计意见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整改问题。六是审计机关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县审计局在确保审计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建议可行的同时,健全审计整改清单台账,适时了解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立行立改情况,不能立行立改的已经加强跟踪督促;根据省审计厅、州委、州审计局现场督查督改的要求,事先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4次;结合上报“上审下”项目整改报告、代拟“同级审”项目整改报告及整改公告,开展督促检查和动态管理 3次;根据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起草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南华县2020年审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已经相关会议审定印发执行,为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提供了工作遵循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