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9号
(总第287号)
南华县审计局办公室
南华县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二〇二二年四月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审办通〔2021〕17号)的要求,南华县审计局于2021年9月起对南华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和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底,南华县财政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指标下达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配下达进度达到100%;楚雄州财政局累计调拨南华县新增财政资金库款17批,南华县财政局库款保障水平及时足额到位。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缓解了南华县收支矛盾,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增强了“三保”的保障能力。重点保障疫情防控和落实“六保”“六稳”任务,切实保障了民生底线;加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等方面投入,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稳岗就业;落实兑现企业补贴和稳岗就业资金,助推南华县经济复苏;保障社会治理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必须支出,有效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南华县审计局已根据审计情况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南华县财政局因省州下达的资金文件未标注“直达资金”标识而8个直达资金指标文件未标注“直达资金”标识”的问题,责成南华县财政局应及时与上级财政部门加强对接联系,将直达资金标识标注进资金文件之中,以便各部门单位易于识别直达资金;对“南华县财政局因2021年9月末,部分直达资金州级已下达,但信息州级未导入监控系统,直至2021年10月才导入,资金下达与数据导入的时间差异,形成收到直达资金指标与直达资金监控平台不一致”的问题,责成南华县财政局应及时将直达资金录入监控平台,确保监控系统数据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数据一致,并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审计局。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南华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接到审计报告后,积极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于2022年1月25日向南华县审计局书面报送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已按审计意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