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5号
(总第283号)
南华县审计局办公室
南华县龙川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2年第5号(总第283号)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三条的规定及2021年项目计划安排,南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对南华县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负责建设的南华县龙川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建设概况
南华县龙川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南华县城南侧、杭瑞高速和龙川江北侧、楚大高速南华县收费站西侧。项目总用地面积131.89亩,批复建设规模78190平方米,实际建设面积8792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水体建设、驳岸及河床设计、景观绿化、桥梁、虹桥、游路、水坝、沙池、生态停车位、公共厕所、亭子廊架及房屋建筑等。
项目共有分为七个子项目实施,主体工程于2017年8月开工,整体项目于2020年8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计划工期8个月,实际工期36个月。
(二)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该工程南华县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按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履行了项目招投标事项审批、办理了开工报告、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相关基本建设程序。
(三)项目决算情况
该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82,257,519.1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3,351,258.09元、设备投资2,185,315.36元、待摊投资26,720,945.7元(含预留费用92,760.78元)。
(四)审计评价
该项目南华县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在建设管理中,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用地手续未办理、项目资金结余810,152.49元未清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多计工程价款3,462,307.61元;(二)项目未办理项目用地手续;(三)项目资金结余810,152.49元未清缴。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情况
(一)项目多计工程价款3,462,307.61元问题。南华县审计局作出了审计决定,责成南华县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对多计的工程价款3,462,307.61元依法依规予以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
(二)项目未办理项目用地手续的问题。因该问题南华县自然资源局已进行了处理处罚,审计不再进行处理处罚,责成南华县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及南华县审计局。
(三)项目资金结余810,152.49元未清缴的问题。南华县审计局作出了审计决定,责成南华县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及时将结余资金810,152.49元上缴县财政。
(四)审计提出了5条合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南华县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已上报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关于“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3,462,307.61元”的问题和“项目资金结余810,152.49元未清缴”的问题已整改完毕,“项目未办理项目用地手续”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已进行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