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7号(总第305号)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华县审计局自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31日,对马街镇沙坦郎村自然能提水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马街镇集镇旁的羊田河和李芳冲河,河水充沛,常年不断流,且河流落差大,两条河流量最枯季日产水约650m3,在该两条河海拔1584m处各建1座取水坝和沉沙池,新建原水支管DN219×3㎜螺旋焊管总长1016m沿河道布置至两条河道交汇口,在沿沙坦郎河自西向东铺设原水管DN273×5㎜螺旋焊管总长1458m至自然能提水设备房。在沙坦郎河海拔1480m处左岸新建设备房和安装自然能提水设备,利用设备加压把水通过提水主管DN108无缝钢管(铺设DN108×6㎜无缝钢管1828m和DN108×4㎜无缝钢管2841m)提至海拔2120m处的马街镇自来水厂。
截至2022年5月31日,项目概算总投资4,568,8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4,550,000.00元,4,550,000.00元(其中:上海对口帮扶资金4,420,000.00元,自筹130,000.00元)。该项目送审竣工决算总额4,550,000.00元元,确认投资额146,966,485.86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420,000.00元,待摊投资130,000.00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中执行了国家建设程序,审批手续完整,基本执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工程管理制度,基本能够按照基建会计建账核算,同时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控制和管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本次审计未发现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南华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南华县马街镇人民政府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完善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项目资料的安全和完整;二是加强项目建后管理,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马街镇人民政府已严格执行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