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南华县审计局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31日,对龙川镇人民政府建设的南华县龙川镇河硐村食用菌种植大棚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南华县龙川镇河硐村食用菌种植大棚建设项目位于龙川镇河硐村委会河硐村,属于南华县2022年沪滇协作项目之一,以发展人工食用菌种植为主,用地面积1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直墙式联体温室大棚8000平米,温室外顶部配套建设外遮阳系统,电动自动启闭控制,温室内配套建设电动自动伸缩保温系统、高压迷雾系统、加温系统、移动式苗床以及监视器、智能探头、智能控制器等环控系统。
项目于2022年7月2日开工,2022年11月13日完工,2022年12月8日进行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403.23万元。目前,该项目已投入使用。
(二)审计评价
南华县龙川镇河硐村食用菌种植大棚建设项目基本上能够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项目管理,项目从上报实施方案到竣工决算等过程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有关手续,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编制完整、准确,反映了整个项目资金投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已完成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全部内容,目前已发挥经济效益。但也存在工程多计工程价款、财务核算不规范、差欠工程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9.13万元;(二)项目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三)差欠市场主体账款8.23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情况
(一)关于“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9.13万元”的问题。南华县审计局作出了审计决定,要求龙川镇人民政府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19.13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二)关于“项目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南华县审计局要求龙川镇人民政府单位财务会计严格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及时纠正、完善相关会计账务,确保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数据与会计账面数据一致;(三)关于“差欠市场主体账款8.23万元”的问题。南华县审计局要求龙川镇人民政府根据此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相关账务会计科目,积极筹措项目缺口资金,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差欠的工程款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用。
南华县审计局就审计发现问题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向沙桥镇人民政府提出了5条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龙川镇人民政府2023年11月向南华县审计局上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审计发现的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正在整改1个,对提出有5条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