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南华县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南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12月4日对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社”)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县供销社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南华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县供销社机关基本情况
县供销社机关是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截至2022年末,县供销社机关设置有办公室等4个内设股室。核定人员编制12名,实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13名、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1人)。无公务用车编制。
(二)部门预决算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下达县供销社年度预算总额为309.2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350.39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调整预算30.61万元、追减调整预算71.73万元。
根据县供销社提供的决算报表反映,当年度县供销社总收入330.7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09.27万元、其他收入(财政存量资金拨款收入)21.45万元;当年总支出324.0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06.27万元、其他支出17.77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6.6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万元、其他收入结转结余3.68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县供销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75万元,会计账面列支1.6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3.71%;比2021年实际支出1.4万元增加0.24万元、增长17.14%。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数及支出数均为0元,与上一年度持平。
(四)预算资金拨付、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县供销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27万元,支出30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7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98.37%,项目支出5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1.63%。
(五)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县供销社部门决算总收入330.7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09.27万元,其他收入21.45万元;总支出32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04万元,占总支出的98.46%,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1.54%;年末结转和结余6.68万元。
(六)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2022年初,县供销社固定资产原值32.14万元,年末固定资产总额32.02万元,当年减少0.1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报废打印设备1台。
(七)审计和巡察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县供销社未接受过审计部门的审计和县委巡察部门的巡察。
(八)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在财务管理方面,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会计核算体系健全,2022年基本能执行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基本能反映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此次审计发现,县供销社在公务接待费使用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社有资产(金)管理核算方面仍然还有一些需要予以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县供销社机关经费账套发现的问题
1.公务接待费支出规模比上一年度增长2,401元
2.部分应当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未纳入集中采购,涉及采购金额1,440元
(二)延伸审计县供销社下属企业发现的问题
1.在社有资产专户账套列支应由县供销社机关承担的相关费用73,686元
2.办理2个乡镇基层供销社社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时未进行清产核资及评估
3.2个乡镇基层供销社社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后会计账面未将相关资产登记入账
4.社有资产对外投资未纳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480,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南华县审计局已根据审计情况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县供销社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等相关费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列支相关费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事项坚决实行政府采购;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严格区分社企行为,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等审计建议。县供销社在接到审计报告后,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县供销社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按照审计报告当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