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南华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 案
提案委员会 审查意见 |
是 否 立 案 |
承 办 单 位 |
年 月 日 |
标题:关于对沙桥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的提案
提案者 界 别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沙桥镇委员小组 沙桥镇人民政府 0878-7381211
提案者建议承办单位:
案由:沙桥中心卫生院位于南华县沙桥镇镇区,总建筑面积3257.6平方米,有在编职工33人,编外合同人员30人,共计63人,设有门诊中医科、住院部、护理组、药剂科、公共卫生科、综合办公室、功能科七大科室,配备有X光机、呼吸机、麻醉机、洗胃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心电图机、尿液分析仪、心电监护仪、除颤仪、B超、云心电等医用设备,能开展内、外、妇、儿、中医及公共卫生等服务,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5万余人(镇内辖区人口数3万余人,周边乡镇2万余人)。但是,卫生院占地面积狭窄,业务用房及职工住房均高度紧张,而且卫生院四周都是农村基本农田,无法进行扩建。严重制约了医院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的引进,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得不到有效保障;医院急救通道不够通畅。从主干道进入卫生院的道路(大约一公里)为村庄巷道,狭窄闭锁,且无法拓宽。随着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节奏加快,家庭使用车辆较多,车流量较大,经常出现交通堵塞,因此群众生命救援通道受阻,救治时间延长,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
提案者对本案的实施意见:在沙桥集镇区域交通便利地段选址规划一块占地约15亩的土地,实现沙桥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以满足沙桥镇及周边乡镇群众的就医需求。
2023 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