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南华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 案
提案委员会 审查意见 |
是 否 立 案 |
承 办 单 位 |
年 月 日 |
标题:关于对殡葬改革过程中允许夫妻合葬的提案
提案者 界 别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沙桥镇委员小组 沙桥镇人民政府 08787381211
提案者建议承办单位:
案由:随着殡葬改革的推进,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群众依法依规开展殡葬工作。但在推进过程中,政策执行“一刀切”,夫妻中在殡葬改革政策执行之前已有一方亡故并按照传统方式安葬,另一方亡故只能到公墓安葬。夫妻分葬的方式加重了群众的殡葬负担,后期清明时节扫墓也极不方便,部分群众对此产生了意见。
提案者对本案的实施意见:在不增加墓穴面积的前提下,夫妻双方中如果有一方已经逝世且已经安葬,允许另一方逝世遗体火化后与另一方合葬,减轻群众殡葬负担。
2023 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