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沙桥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查国志(镇长)
办公地址:南华县沙桥镇沙桥村委会西街13号
电话:0878-7381211
传真:0878-7381637
电子邮件:nhxsqczs@163.com
邮政编码:6752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职能介绍
沙桥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沙桥镇党委、政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及分工
黄云松(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联系沙桥中学。
张 勇(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爱国卫生、烤烟生产、官庄风电协调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缅输油气管道、广大铁路建设恢复协调等工作。联系沙桥烟叶站、沙桥村委会、新华村委会、向阳村委会、沙桥中心完小。
查国志(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联系沙桥中心学校。
周慧芹(镇党委副书记):负责综合协调、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大比拼、社会工作、招才引智、统战、民族宗教、工会、工商联、党校、史志、政研、政协联络、驻村等工作。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机构编制、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联系索厂村委会、田心村委会、松树地村委会、田心小学、索厂小学。
王燕梅(镇党委副书记 挂职):负责镇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协助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联系沙桥村委会、沙桥中心完小。
余 坤(镇党委副书记 挂职):协助镇党委副书记周慧芹抓好党委信息宣传、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李智华抓好萝卜产业发展工作,协助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白莉联系石桥河村委会、石桥河小学。
王仕德(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主持镇人民武装部工作,负责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综合行政执法、气象、人工防雹、电力、通讯、邮政、地震、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供电所、电信所、邮政所、石星村委会、小河冲村委会、石星完小。
李思璇(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督查等工作。
白 莉(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妇联、关工委、残联、退役军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相关服务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沙桥中心卫生院、天申堂卫生院、阿咪期苴村委会、石桥河村委会、沙桥幼儿园、石桥河小学。
孔思元(沙桥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政法委员(兼):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人民信访、矛盾纠纷、综治维稳、非法集资、邪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联系沙桥派出所、司法所、交巡警中队、南华农村商业银行沙桥支行、兴福村镇银行、小古山村委会、大冲村委会、小古山小学。
马红炜(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基层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共青团工作。联系天申堂村委会、于栖么村委会、天申堂完小。
李智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农业(农科、农机、畜牧兽医)、林草、水务、检验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汛抗旱、耕地林地保护、粮食安全、乡村规划、公共设施、人居环境整治、交通、农田水利、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开发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联系沙桥自然资源所、三河底村委会、米垭井村委会。
李建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信访维稳工作,联系瓦黑井村委会。
李东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党群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动员、移风易俗、文明创建、行政审批、社保、医保、劳动就业、政务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工业经济、科技管理、文化旅游等工作。分管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文化旅游)、经济发展办(生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联系山场村委会、金竹林村委会、山场完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职责,各班子成员在督促指导分管联系村委会、单位各项工作落实的同时,负责督促督导分管联系村委会、单位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四、机构设置
沙桥镇综合设置下列 8个工作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负责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六)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
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八)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汛抗旱、耕地林地保护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的执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村容村貌的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