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工作指南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2〕147号)《楚雄州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楚河长办〔2022〕10号)要求。经南华县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严格按照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工作内容、程序进行了认定。经评定,南华县2023年度县级绿美河湖分别为:老厂河水库、龙川江(南华县土城杭瑞高速桥至观音洞河闸)、龙山水库,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南华县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78-6144478。
特此公示。
南华县水务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