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2〕147号)《楚雄州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楚河长办〔2022〕10号)要求。经南华县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严格按照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工作内容及程序进行了认定。经评定,南华县2024年度县级绿美河湖分别为:小箐河水库、兴隆坝水库、毛板桥水库,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南华县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78-6144478。
特此公示。
南华县水务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