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南华县统计局
南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 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 203704人。10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8万人的有1个,在2万人至 3万人之间的有1个,在1万人至 2万人之间的有6个,少于1万人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2位的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54.6%。
各乡(镇)常住人口表
乡镇名称 |
总人口(人) |
比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南华县 |
203704 |
100.00 |
100.00 |
龙川镇 |
84955 |
41.71 |
36.45 |
沙桥镇 |
26266 |
12.89 |
13.47 |
五街镇 |
16014 |
7.86 |
7.63 |
红土坡镇 |
10060 |
4.94 |
5.28 |
马街镇 |
14083 |
6.91 |
7.83 |
兔街镇 |
11368 |
5.58 |
5.74 |
雨露乡 |
10606 |
5.21 |
6.00 |
一街乡 |
13964 |
6.86 |
8.23 |
罗武庄乡 |
8910 |
4.37 |
5.15 |
五顶山乡 |
7478 |
3.67 |
4.22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73058户,集体户829户,家庭户人口为 200219人,集体户人口为34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7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1人减少1.07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6056人,占总人口的56.9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7648人,占总人口的43.03%。其中彝族人口为78255人,占总人口的38.42%。与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1987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49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0447人,占总人口的比重提高了1.49个百分点;彝族人口减少8456人,占总人口的比重提高了1.7个百分点。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02841人,占总人口的50.49 %;女性人口为100863人,占总人口的49.51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96,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61下降1.65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4691人,占总人口的 17.03 %;15-59岁人口为134353人,占总人口的65.96 %;60岁及以上人口为34660人,占总人口的17.01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642人,占总人口的12.59 %。与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6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6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2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54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332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83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058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632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89人提高为653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023人提高为777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923人提高为3465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6240人下降为42377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300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文盲人口11478人相比,文盲率由4.86%下降为1.47 % ,下降了3.39 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5431人,占总人口的32.12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8273人,占总人口的 67.88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5428人,乡村人口减少47862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 10.94个百分点。
各乡(镇)城乡常住人口表 |
|||||
乡镇名称 |
总人口(人) |
|
城乡人口比重(%) |
||
城镇人口 |
乡村人口 |
城镇人口 |
乡村人口 |
||
南华县 |
203704 |
65431 |
138273 |
32.12 |
67.88 |
龙川镇 |
84955 |
54585 |
30370 |
64.25 |
35.75 |
沙桥镇 |
26266 |
4082 |
22184 |
15.54 |
84.46 |
五街镇 |
16014 |
1821 |
14193 |
11.37 |
88.63 |
红土坡镇 |
10060 |
1594 |
8466 |
15.84 |
84.16 |
马街镇 |
14083 |
1435 |
12648 |
10.19 |
89.81 |
兔街镇 |
11368 |
1914 |
9454 |
16.84 |
83.16 |
雨露乡 |
10606 |
|
10606 |
|
100.00 |
一街乡 |
13964 |
|
13964 |
|
100.00 |
罗武庄乡 |
8910 |
|
8910 |
|
100.00 |
五顶山乡 |
7478 |
|
7478 |
|
100.00 |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0-15岁人口为37017人,16-59岁人口为132027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