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村级 | ||||||
1 | 机构信息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权责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兔街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线下公示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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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本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兔街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线下公示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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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土空间规划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兔街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线下公示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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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批后公示: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布 | 兔街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线下公示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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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村庄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兔街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线下公示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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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批后公示: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布 | 兔街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线下公示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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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 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 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线下公示栏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其他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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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依法行政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行为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兔街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线下公示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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