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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tjz-/2024-0920017 公文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发文机关:南华县兔街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研究 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运用工作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有利于我省加强和改进征 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重 要性,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

二、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内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根据签订双方主体的不同, 分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补偿协议》、《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响应并落实了新《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议....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定.... ”,细化完善了签订主体的类型,在内容上划分了征收内容、补偿内容、征地安置、费用支付、土地交付、争议解决途径 等,内容合法且具备可操作性。

三、精心组织,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衔接工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各州(市)已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 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中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格式文本签订征地协 议的项目,应加快组织用地组卷报批,于2022年11月30日前 完成项目用地组卷上报。部分已按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签订征地协议的,为保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一致性,应继续使用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 订工作后,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用地组卷上报。2023年 1月1日起组卷上报的项目,征地协议必须按本次公布的《征地 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签订。本《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公布后,各州、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运用工作,做好原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与新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的衔接,加强协议的宣传解释,以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不受损为原 则,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避免新旧协议交叉签订产 生混淆,防止引发社会矛盾,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顺利实施。

四、强化监督,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贯彻落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社会关注 度高,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新《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 文本的组织运用,确保贯彻落实到位,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 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分别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n.gov.cn)、云南省自然资源 厅网站(http://dnr.yn.gov.cn) 上公布。各州、市人民政府应在本级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 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

2.《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示范文本)

协议编号:乡镇级行政区代码+年份+6位顺序码

甲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委托 的其他部门)

乙方: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 民小组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拟征收本协 议项下乙方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地块位置:乡(镇、街道)村(居) 委会村民小组(详见征收地块位置示意图)。

二、征收内容:征收集体土地:公顷(亩 ) (详见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表)。

三 、补偿内容: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规定进行补偿,共计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四 、征地安置:按照县(市、区) 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费用支付: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预存到指定账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自《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 乙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分配使用。

六、土地交付:甲方按协议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后,乙方 在收到征地补偿费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协调被征收土地的 相关权利人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向甲方交付土地;否则,甲 方可自行清除,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且因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均由 乙方承担。乙方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

七、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向被征收土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 决。

八、征收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农村村民住宅补偿 的,另行签订协议。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所签订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签订后,征收土 地尚需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若批准的内容与本协议约定不

一致的,以批准内容为准;若征收土地未获批准,本协议自动失 效。

十 一、本协议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征收地块位置示意图

2.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负责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

附件1

征收地块位置示意图

权利人:村民小组

(此处附征收地块四至图)

附件2

_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表

征地项目名称:

村(居)民小组(签章): 登记时间: _年

地类

征地数量(公

顷 )

补偿标准(万元/

公顷)

补偿金额(万

元 )

备注

农用

耕 地

水田

水浇

旱地

种植园地

林地

草地

湿地

其他农用 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村民委员会(签章):日 征地实施单位(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委托的其他部门)(签章):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协议

(示范文本)

协议编号:乡镇级行政区代码+年份+6位顺序码

甲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委托 的其他部门)

乙方:(其他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青苗所有权 人 )

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拟征收本协 议项下乙方土地上除住宅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地块位置:乡(镇、街道)

村(居) 委会村民小组(详见征收地块位置示意图)。

二、征收内容:征收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的面积和数量, 详见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青苗作物补偿 登记表。

三、补偿内容:

1.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补 偿安置方案》执行。

2.征收补偿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大写:元 整)。其中,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青苗补偿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本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已在甲方与土地 所有权人签订的《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

四、费用支付:

1.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 内,甲方应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足额预存到指 定的账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_账 号:);自《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甲方应 在30个工作日内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足额支 付乙方。

2.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基于本次征收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其他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均已完全列明于本协议中,乙方 不得另行提出其他任何补偿要求,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 偿。

五、土地交付:甲方按协议足额支付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乙方应在收到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 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向甲方交付土 地;否则,甲方可自行清除,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配合做 好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

六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向被征收土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 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所签订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签订后,征收土 地尚需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若批准的内容与本协议约定不 一致的,以批准内容为准;若征收土地未获批准,本协议自动失 效。

九、本协议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征收地块位置示意图

2.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

3.青苗作物补偿登记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

乙方(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月_ 日

附件1

征收地块位置示意图

权利人:

(此处附征收地块四至图)

附件2

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

征地项目名称:

村(居)民小组(签章): 登记时间: 年

序 号

产权

附着物

类别

单 位

数 量

补偿 方式

补偿 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产权代表人

签字捺印

备 注

1

合计

2

合计

3

合计

4

合计

5

合计

合计

村民委员会(签章):_日 征地实施单位(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委托的其他部门)(签章):

附件3

青苗作物补偿登记表

征地项目名称:

村(居)民小组(签章): 登记时间 年月 _ 日

序号

产权

附着物

类别

单位

数量

补偿 方式

补偿标 准

补偿金额(万

元 )

产权代表人签 字捺印

备注

1

合计

2

合计

3

合计

4

合计

5

合计

合计

村民委员会(签章):

征地实施单位(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委托的其他部门)(签章):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

(示范文本)

协议编号:乡镇级行政区代码+年份+6位顺序码

甲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委托 的其他部门)

乙方:(房屋所有权人)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拟征收本协 议项下乙方土地上的住宅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位置:乡(镇、街道)

村( 居 ) 委会村民小组(详见征收地块位置示意图)。

二 、征收内容: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面积、类别,详见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登记表。

三 、补偿内容:

1.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按照县 (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共计元(人民币大写:元 整 ) 。

2.本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已在甲方与土地

所有权人签订的《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

四、安置方式:按照_县(市、区) 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费用支付: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个 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足额预存到指定的账户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自《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 村村民住宅补偿费足额支付乙方。

六、农村村民住宅交付:甲方按协议足额支付农村村民住宅 补偿费,乙方应在收到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内向甲方交付土地以及住宅,乙方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不得以 任何理由拒绝交付。

七、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向被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所签订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签订后,征收土 地尚需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若批准的内容与本协议约定不

一致的,以批准内容为准;若征收土地未获批准,本协议自动失 效。

十、本协议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征收地块位置示意图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登记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日 签订时间:

附件1

_征收地块位置示意图

权利人:

(此处附征收地块四至图)

附件2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登记表

征地项目名称:

村(居)民小组(签章): 登记时间: 年

序号

产权 人

建筑

物类

结构

单位

数 量

补偿 方式

补偿 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产权代表

人签字捺

备 注

1

合计

2

合计

合计

村民委员会(签章):

日 征地实施单位(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委托的其他部门)(签章): 年

附件2《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为规范我省征地补偿安置行为,明确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现就我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的签订及使用作以下说 明: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包含:《征收集体土地补偿 安置协议》、《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协议》、《农村村民 住宅补偿安置协议》。

一、签订使用原则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对《征 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的补充和修改亦应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

(2)《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各地区可以在法律、 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土地征收工作的实际情况补充相 关内容;除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 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外,地方人民 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需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以其他协议进行 约定,不得在《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中约定,亦不得作

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的补充或附件;执行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各类标准外的其他费用,不得以类似本行政协议的 方式进行约定。

(3)各单位、个人在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时,应统一参考 本说明所对应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若因征收工作 需要对《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应 由法律专业人员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但对《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示范文本待填写内容进行填写的除外。为了降低争议发生的可能 性,创造公平、和谐的土地征收工作环境,不使用未经法律审查 的协议文本。

(4)签订协议的条款应当完整,应当包含甲方乙方的完整主 体信息、征地项目地块位置、征收内容、补偿标准、补偿内容、 征地安置、费用支付等条款。

(5)协议签订前,各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出示相 关证明、证书、证件等材料,并对所出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负责。

二、示范文本类型

我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根据被补偿安置对象的 不同,分为三种类型:

示范文本类型一:《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示范文本类型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协议》

示范文本类型三:《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

三、签订主体的区分

示范文本类型

适用类型

甲方主体类型

乙方主体类型

《征收集体 土地补偿安 置协议》

征收集体 土地

A、甲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委 托其他部门代为签署协议,但应 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内 容、权限、期限。

乙方为对集体土地享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

《其他地上 附着物和青 苗补偿协议》

征收土地 涉 及 青 苗、其他 地上附着 物

A、甲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委 托其他部门代为签署协议,但应 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内 容、权限、期限。

乙方为基于被征收土地 使用权而延伸的:集体土 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承 包经营权人、青苗及其他 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

《农村村民 住宅补偿安 置协议》。

征收土地 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A、甲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委 托其他部门代为签署协议,但应 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内 容、权限、期限。

乙方为基于被征收土地 使用权而延伸的农村村 民住宅所有权人

四、协议内容的确定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中“”处应填入内容 并字迹清晰;对于实际未发生的内容或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在 66 ”处写“无”或“零”,以作明示。任何涂改均需双方当事人在涂改处签章、签字确认。

五、协议签订

(1)协议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2)在协议落款处应列明协议签订主体的名称。涉及单位的, 其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签字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 还应列明其身份证号码并附其身份证复印件,由其本人在签字处 签字并按指印。协议应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签字确认,加盖的印章、 指印、签字必须清晰。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