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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tyj-/2023-1115015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关: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马街镇委员小组: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群教育帮扶力度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巩固脱贫攻坚和拓展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宣传落实好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各项资助帮扶政策,切实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因学返贫,确保政策不漏人,人不漏政策。现行的资助政策有:

一、国家现行的资助政策

(一)对学前教育阶段就读的“四类”学生(即: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即: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每人每年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300元。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为每人每年700元。2021年春季学期及以前入学并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继续补助至学前教育相应学制年限终止。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二)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给予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5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寄宿制家庭困难学生(含“四类”学生和“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及其他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非寄宿“四类”学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资助。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天5元)。

(三)对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给予最高档次国家助学金资助每生每年2500元(每学期第一个月结束前列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的,本学期起落实政策;此后新增的,下个学期起落实政策)。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四类”学生学杂费800-1400元(各学校标准不同,南华一中每年800元)。生活费补助政策调整优化,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学生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每生每年2500元至普通高中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2500元。

(四)对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全覆盖。一是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全部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二是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全部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免除学费。

(五)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补助。在送读上海期间:一是原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2020年及以前开展东西协作送读上海中职学校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补助,政策至中职教育相应学制年限终止。2021年及以后东西协作送读上海中职学校补助对象调整为脱贫稳定家庭学生、“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二是免除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三是对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四是给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

(六)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七)对在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国家助学金、学费奖励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助尽助。一是对考入一本院校(158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给予5000元的学费奖励,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一本院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享受学费奖励政策至本专科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将普通高校学费奖励对象调整为考入一本院校的云南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二是对考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125所)本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学金,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再享受该政策,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校学生继续享受该政策至本科相应学制年限终止。三是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2017年开始实施)对当年参加高考考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优秀本科学生,每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学金。四是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原普通高校彝州建档立卡学子奖励计划)一次性奖励4000元。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原彝州建档立卡学子奖励计划对象调整为考入专科及以上既没有享受“国家及省学费奖励”、也未享受“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五是滋蕙计划(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一次性资助省外就读学生每生1000元、省内就读学生每生500元(此项仅限于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的本、专科新生,学生一律在学籍所在高中学校提出受助申请,不以学生户籍所在地为准)。六是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资助项目。对考取本专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次性资助本科每生2000元、专科每生1000元。七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脱贫户及低收入家庭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或研究生的,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每生每年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6000元(2021年开始),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贴息。

二、我县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共发放各级各类资助资金3905.13625万元72520人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263人资金2210.2375万元资助。2023年上半年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77.6万元36231人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32人2111.9万元。

当前教育资助政策以及积极开展的捐资助学,有力保障了南华县低收入人群的教育帮扶,下步我局将持续抓好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落实工作,积极拓宽我县捐资助学渠道,助力低收入人群教育帮扶工作。

感谢你对南华教育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正国 722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