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校体育联赛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楚雄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楚教通〔2022〕16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校园体育竞赛体系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引导学生掌握1至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基本形成校园联赛体系健全、竞赛项目设置合理、学生参与人数众多、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浓厚的校园体育联赛体系,让“学生参加体育比赛、家长观看比赛,成为学生和家长在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的主要生活方式”,逐步营造重视校园体育工作的选人用人氛围。学生体育协会和学生体育社团作用明显发挥,学生肥胖率和近视率高发趋势明显遏制,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具体措施
(一)构建覆盖全体学生的体育联赛体系。推动校园体育竞赛改革,让所有学生都有机会参加符合自己身体特点的体育竞赛项目。构建学校、县两级纵向递进,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三级横向竞争的三级联赛体系。
(二)完善校内学校统一联赛工作机制。校长是校内体育联赛的总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是执行人,中小学年级主任和班主任是督促者,体育教师是组织者。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校而异按年级并以班级为单位举办以田径、球类和校园啦啦操为主要项目的体育比赛,比赛时间跨度要覆盖整个学年,实现“班班有队伍、人人有项目、月月有比赛”。抓实课后服务和“一小时课外体育活动”,坚持每学年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和体育文化艺术节(周)。
(三)创新县域学校体育联赛工作方式。县属学校举办校内体育联赛和参加县域内体育比赛将纳入对各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学生体育协会开展各项目体育比赛。充分利用县城区域内学校集中的优势,每季度定期开展球类和啦啦操等项目校际间的主客场比赛,每4年举办1届县级综合性中学生运动会。
(四)规范县级学生体育联赛平台建设。各学校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按项目、有计划、分步骤地组建学生体育校队。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将探索跨校、跨县之间的体育竞赛模式,及时公布下一学年学生体育竞赛计划,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邀请赛和锦标赛等。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小长假、寒暑假等举办各项目的比赛,引导学生合理参赛、家长观赛。
(五)打造省级、州级学校体育竞赛品牌赛事。重点打造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和啦啦操县级联赛,全面开展以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民族体育、跆拳道、跳绳、街舞、轮滑等单项比赛,打造坝区交通沿线小学、初中等学校主客场比赛。定期举办以球类为主要项目的夏令营和冬令营,积极承办省级、州级有影响力的学校体育品牌赛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生体育协会和体育社团建设。全县各学校成立以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为主任的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及学生体育协会,统筹组织开展学校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学校校长、教师和企业法人兼任体育协会会员,并积极吸纳辖区中小学、幼儿园、企业等任会员单位。筹备成立县级体育总会并按项目设立专业委员会,组建学生体育比赛专业团队。学校都要面向全体学生并按年级建设各项目体育社团,实现“校校有队伍、人人有社团、团团有特色”的建设目标,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管理,在师资、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学生体育社团开展训练、竞赛等活动提供便利。
(二)加强联赛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管理。建立“南华县学生体育竞赛信息平台”,整合县、乡、学校体育信息,将所有学生基本信息、参加成绩等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实现全县学生体育联赛信息“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确保联赛公平、公正、公开。实现各级各学校举办的学生体育联赛次数,比赛成绩、成绩证书及中考体育折算分等信息直接在网上查询、打印,做到联赛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加大体育竞赛经费投入。各学校要将学校体育联赛工作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中统筹安排,并随教育经费投入增长同步增长,加大对学校体育的投入,统筹相关渠道经费对学校体育给予倾斜支持。调整生均公用经费使用范围,确保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学校要切实保证体育活动装备费、学校运动会竞赛经费、体育教师培训进修、学校体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