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阶段免教科书补助:免除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720元、初中每生每年940元,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5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寄宿制家庭困难学生(含“四类”学生和“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及其他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非寄宿“四类”学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资助(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
(3)“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天5元)。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