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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tyj-/2024-101600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办:

按照县人大、县人民政府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交办要求,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切实提高办理成效,现将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交办情况

2024年,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交我局办理代表议案3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已转为建议)、建议5件。收到承办建议后,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牵头进行安排落实,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具体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将所有承办建议根据职能分工,分解到相关股室,并督促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切实提高办理成效。

二、办理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的重要途径,收到承办建议后,局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领导小组,细化分解落实,划分办理职责,明确办理时限,确保落实建议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股室具体负责办理落实。二是认真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认真对代表建议进行分析研究,逐一进行办理落实,确保建议办理落到实处。三是注重质量,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建议办理时,注意把好“三关”,促使建议办理程序规范化。即把好“拟办关”,根据代表建议内容,结合我单位职责分工交由相关股室提出办理建议;把好“征询意见”关,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和每一位代表团成员面对面进行办理情况意见征询,充分听取代表团成员对建议办理答复的意见建议,确保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得到最充分的沟通和相互理解,办理结果满意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四是及时录入。在建议办理完结后,及时在人大代表履职平台进行录入。

三、办理情况

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共交我局办理代表建议8件(第74号—81号),6列为A类办理,2件列为C类办理,并已办理完结,具体办理情况为:

(一)代必琼、窦正宝、孔永寿、窦发君、杨晓艳、尤丽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南华第一中学留住优质生源的建议》(第74号)

县教育体育局压实各校优生送读责任目标。一是初中优生送读采取“双线、三级”负责制,层层压实招生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优生送读分解到学校、年级、班级、教师。二是实施强化考核问责,教体局对各学校对送读南华一中的优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各学校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学校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对于送读工作不力的学校,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问责。中考成绩全州排名3000名以前优生2021年招入8人;2022年招入24人;2023年28人;优生就读一中的人数逐年增加。

该建议列入A类办理完结。

(二)周兴云、张文高、余跃先、徐加平、阿文东、罗金凤、窦美玲、周正国、陈欣、陈国友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盘活全县闲置校园校舍的议案》(第75号)

我县闲置学校共91所。目前,经县人民政府审批,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45所,主要用于助农驿站、村委会办公场所、村组活动场所、发展村集体经济办公场所等。长期闲置24所,危房待拆除22所。针对“建议加大盘活闲置校园校舍力度,尽快产生资产效益”的建议,县教育体育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系,并积极推动对目前闲置的45所校园校舍进行处置。一是对目前闲置的24所闲置校舍划转给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乡村振兴等地方实际情况,用作村集体活动场所、党员活动室等。二是对闲置的22所校舍属危房的学校进行鉴定后拆除,场地用于村集体作为村民活动场地、停车场等。

该建议列入A类办理完结。

(三)起贵福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龙泉广场文化馆以西广福路以东增设群众健身设施的建议》(第76号)

关于在龙泉广场文化馆以西广福路以东增设群众健身设施的建议,通过我局与相关单位咨询协商被告知该路段交通密集,人员和车辆较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且预留的健身场地设施用地不足,不适宜投资建设大型健身设施。

该建议列入C类办理完结。

(四)刘宗华、杨宗华、何开伟、何杰忠、王宗富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村(社区)辖区内闲置学校进行盘活使用的建议》(第77号)

针对“将各村辖区内闲置学校归并各村进行整合合理使用”的建议,县教育体育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系,根据龙川镇人民政府请示提出的闲置校舍使用方向积极推动对龙川镇辖区内各闲置校园校舍进行处置。一是对目前闲置的校园校舍划转给龙川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由镇人民政府结合乡村振兴等地方实际情况,用作村集体活动场所、党员活动室等。二是对闲置的危房校舍进行鉴定后拆除,场地用于村集体作为村民活动场地、停车场等

该建议列入A类办理完结。

(五)周国臣代表提出的《关于关注青少年人群心理健康问题的议案》(第78号)

县教育体育局始终把心理健康教师的培养、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通过教师招聘和鼓励不同专业教师参加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的培养,全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基本形成了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核心,以兼职心理教师、思政课教师、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2024年,全县教育系统共有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447人,其中专职心理健康教师7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心理咨询证书人数18人,取得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人数2人、三级证书人数7人。根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中小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开设适合学生年龄阶段特点的心理健康课程,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班团队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每个年级每2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队会,强化学生挫折教育。目前《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尚未纳入国家和地方义务教育免费教材范围,针对现阶段青少年心理问题,依据云南省教学用书目录推荐用书,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中小学共自费征订《心理健康教育》教材2415册,提高了广大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水平和教育的规范指导。

该建议列入A类办理完结。

(六)(第79号)

该建议列入A类办理完结。

(七)李忠武、李云琴、周琼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五顶山乡辖区内村级闲置校舍交由临近村委会管理使用的建议》(第80号)

随着我县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流动和聚集,五顶山乡辖区内各村级校舍因生源减少、办学效益降低及布局调整等被撤并,形成部分校园校舍闲置。目前五顶山乡辖区内的2所闲置校舍已划归村委会管理使用,4所学校仍处于闲置状态,闲置学校校舍一方面形成资产闲置,另一方面需要投入资金进行维护,加大了学校支出负担。与此同时各村委会却面临无闲置土地、场所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情况。针对“建议将五顶山乡辖区内村级闲置校舍交由临近村委会管理使用”的建议,县教育体育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系,根据龙川镇人民政府请示提出的闲置校舍使用方向积极推动对五顶山乡辖区内各村级闲置校舍进行处置。对目前闲置的4所校舍划转给五顶山乡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由乡镇人民政府结合乡村振兴等地方实际情况,用作村集体活动场所、党员活动室等。

该建议列入A类办理完结。

(八)钱明珍、者荣萍、杨忠萍、代学文、何青、朱连秀、马添寿、王加宏、鲁天强、丁永亮、李俊香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兔街河沿岸修建健身步道的建议》(第8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实施方案》,国务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 。我局始终“以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以满足群众健身为基本出发点”,进一步提高公共体育基础设施惠民工作的认识,将兴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构建多元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以服务基层群众为抓手,坚持政府推动,强化全民参与,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体育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机制,拓宽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渠道,努力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真正使老百姓看得见、体会得到、参与得了全民健身带来的实惠。通过多年来的积极争取,我县建成健身步道32公里,总投资160万元。2024年,争取到龙川江健身步道20公里,总投资100万元,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10月底建成投入使用。关于在兔街河沿岸修建健身步道的建议,通过与省、州体育主管部门对接汇报,2025年因全省计划投资建设的健身步道较少,省级重点建设投资方向是边境城市和乡村,内陆城市和乡村不再安排建设。

该建议列入C类办理完结。

四、存在困难问题及下步努力方向

一年来,在县人大和县人民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在县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及在县人大代表的理解支持下,我局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因部分建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所需资金较大、工作持续性较长等因素,部分建议短时间内落实还存在一定困难,办理工作也存在如调查研究不透、落实力度不够、答复意见不规范等问题。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努力,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将后续工作落实到位,一抓到底,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推进全县教育体育事业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