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何丕芬、吕鑫琳委员:
你们在南华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公共体育运动场所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加大城市公共体育运动场所建设力度,一直以来都是我们教育体育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努力的方向。近年来,在上级体育主管部门的关心重视下,我县城市公共体育运动场所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我县累计投入公共体育场所建设资金6321.2万元,全县社区体育场所及设施实现了全覆盖,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安装覆盖率达到85 %,经常性参加健身活动的群众达40.5 %。2024年,争取到龙川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万元,龙川江健身步道20公里100万元,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确定资助我县龙川江体育公园建设资金200万元,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正在修订中,计划年底建设完工投入使用。根据我县城市东片区健身场所和健身设施少的情况,我局在县城市东片区规划建设一块公共体育场。目前我县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已达2.95平方米。
下步,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体育项目资金支持,加大我县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共体育场所发展不平衡的差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积极引导和规划我县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县全民健身工作创造更多优越的条件。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体育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