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业务名称 |
所需材料 |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限 |
办理地点 |
备注 |
1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开具(职工/居民 参保证明开具) |
1.身份证; 2.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有法律效力有效委托书。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医保局1-3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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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无户籍人员参保证明开具) |
参保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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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保参保人个人权益信息查询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金融社保卡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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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位参保登记(单位新参保)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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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位参保登记(单位注销) |
1.《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注销或解散等文件复印件。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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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单位参保登记(单位缴费基数申报书面稽核) |
1.企业单位需提供:①在职职工提供上一年度劳资统计报表、当年底的工资发放花名册、会计明细账(工资情况部分)、 财务会计报表(工资情况部分)原件及复印件;无劳资统计报表、会计明细账、财务会计报表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工资发放花名册; ②退休人员附社保中心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上一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单位发放情况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需提供:①在职职工附上一年工资花名册及《上一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审批表》,并附上一年养老保险申报表;②退休人员附机关社保中心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上 一年底《单位工资数据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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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职工参保登记(单位职工新参保/ 续保) |
1.《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动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聘用文件或报到证或有效劳动合同(新参保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调令或调动通知等文件复印件; 3.职工工资表或工资批复或工资审批表等工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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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职工参保登记(单位职工减少) |
1.《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动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停保花名册)或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调令或调动通知等文件复印件。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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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职工参保登记(单位职工在职转退休) |
填写《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动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批准干部退休通知书; 2.企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登记表》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核准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信预发通知,企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或养老金待遇证明资料复印件;《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退休证》复印件。 |
窗口申请 |
无欠费信息,资料齐全后当场办结,次月生效。 |
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医保局1-3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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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续保)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金融社保卡; 2.《楚雄州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申报单》。 3.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4.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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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停保) |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申请; 2.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委托书。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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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在职转退休) |
1.《退休证》复印件;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登记表》或《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核准表》或《退休呈报表》; 3.《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 4.《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5.《X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或养老金证明资料复印件。 |
窗口申请 |
无欠费信息,资料齐全后当场办结,次月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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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在职缴费)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金融社保卡; 2.《楚雄州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申报单》; 3.非本人办理: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委托书。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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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缴纳大病保险)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金融社保卡; 2.上年12 月养老金证明(以下其中一项即可): ①养老金发放银行存折复印件; ②养老金发放银行账号交易清单; ③养老待遇证明(人社局社保中心); 3.非本人办理: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委托书。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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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新生儿参保)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金融社保卡; 2.新生儿:父母双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证明、新生儿出生/(死亡)证明。 3.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4.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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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停保) |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申请; 2.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委托书。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医保局1-3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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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特殊身份登记) |
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提供的特殊人员资料证明 |
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提供资料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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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关键信息变更辅助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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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职工基本信息变更) |
1.《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信息证明复印件。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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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单位职工职务职级职称变更) |
1.《楚雄州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职务职级或职称信息备案表》; 2.任职或聘任或降职或解聘等职务职级职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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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变更) |
1.《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动表》 并加盖单位公章; 2.情况说明,稽核科签字盖章; 3.工资待遇审批表。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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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金融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3.关键信息变更辅助材料; 4.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①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委托书。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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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跨统筹区转入) |
1.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省外线下办理时提供)。 |
窗口申请 |
6 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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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参保关系跨统筹区转出) |
1.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并注明转入单位及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委托书; 3.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①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委托书。 |
窗口申请 |
6 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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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出具《参保凭证》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金融社保卡; 2.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①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委托书。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医保局1-3号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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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介绍信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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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窗口申请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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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死亡人员清退账户)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金融社保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3.死亡证明复印件; 4.继承人银行卡账户信息; 5.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
窗口申请 |
6 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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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转移人员清退账户)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金融社保卡; 2.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3.接续联系函(账号为空)或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未设个人账户情况说明; 4.参保人银行卡账户信息; 5.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
窗口申请 |
6 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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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一)有异地安置认定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原件; 2.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 卡")。 (二)无异地安置认定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原件; 2.个人承诺书。 |
现场 |
即时办结 |
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4-6号或乡镇为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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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 2.具有资质的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或具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证。 |
(1)现场 (2)网上(将材料照片发至微信nhyb7226994)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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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
(一)无异地工作证明: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无异地工作证明个人承诺书。 (二)有异地工作证明: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所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
现场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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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一)有长期居住证明: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 2.居住证明。 (二)无长期居住证明: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 2.个人承诺书。 |
现场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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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 2.出院证和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
现场 |
5个工作日 |
(1)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4-6号窗口 (2)县人民医院医保办 (3)县中医医院医保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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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门(急)诊费用报销 |
(一)门(急)诊(由接诊医院盖章的门诊急诊抢救记录像关资料原件如处方、辅助检查单、诊断证明):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银行账户信息; 5.急诊诊断证明或病危通知、死亡证明原件(急诊报销时需要)。 (二)急诊意外伤害就医: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银行账户信息; 5.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或个人承诺书(三)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费用报销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3.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处方; 4.门诊检查报告单; 5.银行账户信息。 (四)门诊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费用报销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卡;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3.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门诊处方; 4.银行账户信息; 5.诊断证明原件 |
现场 |
30天 |
居民:乡镇为民服务中心; 职工:南华县医保局医疗费用审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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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
1.医疗救助申请卡; 2.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发票复印件、出院证复印件 |
现场 |
30天 |
乡镇为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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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
(一)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住院报销: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3.费用清单原件; 4.出院证明原件。 5.实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要求编号清楚,银行卡必须是一级账户) 6.如有产后并发症(如:产后出血) 需要提供每日清单; 7.试管婴儿需提供:诊断证明、移植成功证明、发票原件 8.(男职工申领生育待遇的需填写配偶未就业承诺书) (二)计划生育待遇 1.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收费发票(原件) 2.实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摘取宫内节育器的,提供摘取证明; 4.实施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的,需提供诊断证明和发票原件; 5.生育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要求编号清楚,银行卡必须是一级账户)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门诊报销: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3.诊断证明原件。 4.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女职工助孕补助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发票原件; 3.诊断证明原件和门诊病例原件。 4.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
现场 |
30天 |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南华县医保局医疗费用审核股; 企业职工/公益性岗位/合同制: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4-6号窗口 居民:乡镇为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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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生育津贴支付(企业职工/公益性岗位/合同制) |
(一)女职工生育津贴 1.出院发票、出院证、出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2.生育女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生育职工本人单位对公账户(复印件要求编号清楚,银行卡必须是一级账户) 4.如有产后并发症(如:产后出血) 需要提供每日清单; 5.试管婴儿需提供:诊断证明、移植成功证明、发票(原件) (二)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1.配偶生育出院证、出院发票及出院汇总清单(复印件) 2.男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男职工单位对公账户(复印件要求编号清楚,银行卡必须是一级账户) (三)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生育保险待遇 1.配偶未就业承诺书 2.配偶生育出院证、出院发票及出院汇总清单(原件) 3.男职工本人和配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男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要求编号清楚,银行卡必须是一级账户) |
现场 |
30天 |
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4-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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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新生儿待遇审批 |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
现场 |
即时办结 |
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4-6号窗口、乡镇为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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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居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 |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跨段费用,发票复印件需加盖医保中心财务章); 3.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4.诊断证明原件; 5.银行账户信息; 6.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或个人承诺书(意外伤害就医报销时提供); (7.)职工伤残等级鉴定表复印件(工伤住院报销时提供); (8.)授权委托书(报销城乡居民大病时提供); (9)法定继承人告知表及委托授权书(参保人死亡的情况提供 (10)转外就医者应提供医保中心审批的转外就医审批单 (二)门诊急诊费用报销单所需材料(跨段费用提供复印件,纯大病段提供原件) 基本段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报销单复印件 1.急诊病历首页 2.发票原件(复印件需盖所属医保局财务章) 3.处方原件 4.检查报告单原件、化验报告单原件 5.治疗费用清单原件 6.诊断证明原件 7.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 (三)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报销(跨段费用提供复印件,纯大病段提供原件) 1.基本段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报销单复印件 2.发票原件(复印件需盖所属医保局财务章) 3.处方原件 检查报告单原件、化验报告单原件 4.诊断证明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 6.特殊病慢性病就诊复印件 (四)职工二次报销 1.发票原件出院证原件 2.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 |
现场 |
30天 |
居民: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4-6号窗口 职工:南华县医保局医疗费用审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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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住院费用报销 |
(1)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3)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4)诊断证明原件; (5)银行账户信息; (6)出院小结原件; (7)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或个人承 诺书(意外伤害就医报销时提供); (8)授权委托书(报销城乡居民大病时提供); (9)法定继承人告知表及委托授权书(参保人死亡的情况提供) |
现场 |
30天 |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职工:南华县医保局医疗费用审核股; 企业职工/公益性岗位/合同制: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4-6号窗口 居民:乡镇为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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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楚雄州城镇职工基金收入到账 |
税务推送 |
税务每月推送一次 |
一周内完成 |
规划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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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楚雄州城乡居民实缴入库 |
税务推送 |
每天办理一次 |
每天办理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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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全县各医药机构本地、异地医药费用结算 |
医药机构费用申报表 |
每月一次 |
审核结束,及时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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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职工、居民省内、省外异地费用清算 |
省内、省外医疗费用清算表 |
每月一次 |
收到清算表,及时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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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政府救助平台大病救助,特殊困难人群手工医疗救助 |
住院发票、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证、诊断证明书原件,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 |
平台回复、手工结算 |
一周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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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职工医疗费用零星结算 |
住院发票、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证、诊断证明书原件,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 |
平台结算 |
及时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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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各项医保基金拨付 |
住院发票、出院证、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 |
根据审核、结算数据,两定机构及乡镇报送的纸质材料拨款 |
每月到财政拨款两次,并在30日内完成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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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各项医保基金账务处理 |
根据各项业务单据 |
每月 |
每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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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
《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一式四份,身份证、退休证复印件,退休呈报表、批准书,人事部门备案的招录表,所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
现场办理 |
1个工作日 |
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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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奖励 |
医疗保险投诉举报奖励申请表 |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
24个工作日 |
基金监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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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全省协议定点医院药店信息查询 |
无 |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
1个工作日即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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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3.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4.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5.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6.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
36个工作日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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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医保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1.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6.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7.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8.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
36个工作日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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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
1.机构变更申请表; 2.机构变更前相关证照(正、副本)、变更后相关证照(正副本);3.机构法人或负责人相关信息材料。 |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
10个工作日承诺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