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结合我局实际,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开展2023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确保本次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10月30日
二、抽查主体对象
从辖区范围内已办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各企业中,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2户(已在部门联合抽查中抽取的名单除外),开展检查。
三、检查人员
2023年南华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检查。检查人员: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每户批配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
四、检查内容
负责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持证、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情况的检查。
五、抽查检查方式
本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依照各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在实地核查前,执法人员应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看检查对象的登记备案、经营范围、出资情况、信息公示等,并关联比对许可、处罚、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大数据分析、舆情监测等有利于准确发现企业违法违规线索的信息。
六、工作步骤
(一)对检查事项进行维护。为确保抽查取得实效,按照部门职责及实际,对检查事项进行添加维护。
(二)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请各单位将执法人员以新增或导入的方式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
(三)抽查方案的制定上传、名单抽取及派发。由抽查检查的牵头单位负责。
(四)开展实地检查。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填写“一户一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做到检查材料“一户一档”。
(五)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本部门对应的抽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未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六)分析研判总结经验。根据检查情况,发现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为我县非煤矿山的规范经营、联合监管厘清思路。
(七)做好督促整改及后续监管。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逐项检查应检查事项,对存在问题的,当场指出、当场指导,能马上解决的,立即督促整改;对应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发现违法行为符合一般程序处罚条件的,要坚决进行立案查处,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大改革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进综合执法,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到实处。
(二)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
(三)严格工作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在抽查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受检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南华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