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以及州交通运输局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水平,结合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落实,严守红线和底线,紧盯行业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重大风险和突出隐患,突出重点,精准用力,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规范检查行为,落实检查责任,提升检查质量,保证检查实效,全力维护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突出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网”和城市公共交通、交通工程建设、水上交通安全、路网管理养护和行业消防等重点领域,紧盯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施工作业重点监管对象、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强化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岗位工作责任。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1.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履职规范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属地、部门、企业、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运行和成员单位职责制定与落实情况。
2.基础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监管执法等工作装备建设保障情况。
3.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安全检查、明察暗访,重大隐患督办、教育培训、工作例会、举报、约谈、通报制度,以及重点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情况。
4.监管执法履职情况: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执行,上级部署的督查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与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监管必要的痕迹化记录与工作台账规范建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执法处罚情况;各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规范闭环整改与销号情况;省、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治情况。
5.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情况:针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重要专项行动,是否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计划、责任分工,是否扎实有效推进,是否按规定报送工作信息。
6.重要时段监管措施部署落实情况:重要节假日、雨季和汛期、暑期、冬季和岁末年初、重要会议期间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针对性研究部署、监督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情况。
7.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事故报送是否及时、准确、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是否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是否举一反三、加强改进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生产经营主体单位
1.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保障安全生产投入,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装备,提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运输装备、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水平;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证上岗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有关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复工安全条件审核。
2.法定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隐患,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落实应急物资装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进行演练评估;开展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落实事故处理措施;安全管理台账建档保存。
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落实情况;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控、预警责任与措施落实情况。
4.行业管理规定和要求落实情况: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部署与开展情况;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各季度和重点时段
1.第一季度(1-3月)。以春节春运、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安全、火灾防控为主要内容,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交通运输复工复产安全措施和复工安全条件审核,以及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安全生产及应急、防灾减灾为重点。
2.第二季度(4-6月)。以应对“清明”、“州庆”、“五一”、“端午”假期出行小高峰等重点时段公路安全保畅,提前应对部署雨季汛期安全生产及应急、防灾减灾为重点。
3.第三季度(7-9月)。以雨季主汛期,“火把节”、“国庆节”前、暑期道路水路旅游客运高峰,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应急、防灾减灾为重点。
4.第四季度(10-12月)。以应对岁末年初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工程建设施工高峰,抓好冬季交通工程建设施工、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安全生产及消防、防灾减灾为重点。
(四)重点领域
1.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相关工作部署与进展落实情况;“两客一危一货一网”运输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与教育培训,车辆运输资质与技术状况、车载安全设施设备标志配备、卫星定位动态监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平台监管责任;网约车、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等新业态协同监管情况;“84220”防疲劳驾驶规定和长途客运凌晨2-5时禁行规定;客运站封闭管理要求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职责履行;包车客运管理系统使用监管;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系统使用监管和电子运单制度落实;城市公交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定期安全评估、定期安全检查、安全应急演练情况。
2.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治理;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公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开工与复工安全条件审批,节假日停工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三类人员”安全考核,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培训、实施情况;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落实;桥梁、隧道、高边坡、基坑、模板、脚手架和支架、起重吊装等特种作业、临时用电、爆破物品和爆破作业等高危、高风险作业现场安全管控;“两区三厂”和取弃土场安全管理及防震、防地质灾害安全应急管理;施工道路与既有公路平交口安全保通。
3.路网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在用公路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针对雨季汛期、冬季冰雪、大雾、滑坡泥石流等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的公路安全保通、防汛防灾措施布置落实情况;国省干线精细化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危隧安全治理;省、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和隐患路段治理;公路长大桥隧管养、安全应急、事故车辆救援责任措施落实,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4.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相关工作部署与进展落实情况;大型库区、旅游景区湖泊、重要航段水域以及汛期、枯水期水上交通安全管控与通航秩序维护;乡镇自用船舶专项整治;渡口渡船、学生集中渡运、赶集渡运安全管理;旅游客船适航、船员适任、防超载超员和消防、搜救应急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行业消防领域:冬春、夏秋和重要时段行业消防安全职责履行;公务用车安全管理;交通运输系统高层办公楼、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客运站、交通枢纽、施工住地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路客运船舶火灾防控、野外施工动火作业管理。
四、监督检查的方式
(一)针对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州交通运输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明察暗访等形式,结合年度、季度工作重点,适时对交通运输有关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单位、重点监管对象、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局属单位各自细化制定本监管领域有关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单位、重点监管对象、重点场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三)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对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消防进行一次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严格执行。按照依法依规、科学精准、精简整合、务求实效的要求,重点突出、严格要求,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减轻基层单位负担,并按要求做好自身安全管理。
(二)规范行为、提高质量。以问题为导向,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的要求,突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突出整改落实的回头看,努力提升检查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检查真正发现问题和隐患,确保隐患真正得到准确整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严格清单化管理,逐一落实督办、整改、验收责任,限时规范闭环整改销号,规范建档。
(三)严明惩戒、严格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责任人,要严格执法处罚。对责任不落实、工作部署措施不力导致产生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久拖不决酿成严重事故、同类问题隐患反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企业、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严肃约谈、通报,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