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 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和《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 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23号)《南华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 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南政办通〔2019〕20号)要求,按省、州、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南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执法主体的名称:南华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石晓冬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坪南路5号
电话:0878—7224540
邮编:675200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南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