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县草甸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对南华县草甸发小(一)型水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验收申请》,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土地复垦技术专家和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验收规程》、《南华县草甸发小(一)型水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于2019年12月28日对南华县草甸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交的成果资料采取听汇报、审资料、现场勘验、听取复垦区所在地群众意见等形式,对该项目土地复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通过外业实地核查及内业资料复核认为:南华县草甸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交的土地复垦初验申请、调查报告、复垦区影像资料、土壤检测报告、竣工验收相关图件及相关附件资料齐全,各项图件、文本制作相对规范;该项目临时用地实际损毁土地面积5.7480hm²,竣工后实际复垦面积为5.7303hm²,其中:水浇地0.1082hm²、林地2.3604hm²、灌木林地3.2617hm²,保留弃渣场挡渣墙面积0.0177 hm²,土地复垦率99.69%。完成土地复垦工程:表土剥离2812.6m³、表土回覆7622.2m³、编织袋装土拦挡410.1m³,场地清理57303m²,土方运输5914.6m³、土地翻耕0.1082hm²,土壤培肥0.3246hm²,载植乔木(旱冬瓜、带土球)23604株、栽植灌木(爬山虎)936株、撒播草籽(黑麦草)2.3604hm²。土地复垦区内无废弃物、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复垦单元需平整的地块已进行了合理的整平工作。为搞好水土保持工作,项目报告书的相关要求,布设了挡墙等工程措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要求。复垦工程实际使用工程施工费47.20万元,与方案预算土地复垦工程施工费62.31万元相比,减少15.11万元。复垦措施主要有:表土剥离、编织袋装土拦挡、场地清理、土方运输、表土回覆、土地翻耕、土壤培肥、栽植乔木、灌木、撒播草籽等。经现场调查、抽样,有效耕作层厚度大于0.3m。该土地复垦工程措施有力、方法得当,达到预期目标,经验收组综合评定该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8月18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南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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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华县草甸发小(一)型水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专家组意见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8日